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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0521-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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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风险评估等能力建设,更新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物资储备。调整充实流调队伍30组128人,消杀队伍137组756人,核酸检测队伍92人,采样队伍550人。年内,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技能大培训活动1次,累计培训人次3000余人次。

二是加快推进疫苗接种。严格落实“四有”措施、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确保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截至12月31日,昌宁县上报新冠肺炎病例11例,均转至保山市人民医院隔离诊治,目前均已出院。年内县疾控中心收到新冠肺炎疫情密接、次密协查函/工单264份,对涉及人员及时开展了调查及管理,管理协查推送密接241人,管理推送次密102人;本县上报11例病例排查出密接182人,县内管理158人,推送县外24人;累计入境人员医学观察64人,解除医学观察64人。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步推进,防控能力及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规范开展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全县登记老年人44389人,体检34123人,健康体检率76.87%;完成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34123人,评估率76.87%。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28169例,任务完成率121.69%,规范管理率92.91%。Ⅱ型糖尿病在管患者4662例,任务完成率98.96%,规范管理率87.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系统在册1897例,在管患者1820例,管理率95.54%,规范管理1811例,规范管理率95.47%,体检率71.04%;专科医生复诊率91.04%;患者服药率84.55%,规律服药率70.69%;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5.31%、规律服药率71.65%。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当年开展了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及社区痴呆筛查工作,完成18岁及以上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素养调查3318人,65岁及以上社区痴呆筛查875人,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为23.3%。

二是以“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属地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全县设置常规接种门诊14个,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确保预防接种安全。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

三是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警和监测。按月、季度、年度开展传染病疫情分析,对传染病发病趋势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对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上级疾控机构以网络或信件反馈,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当年累计报告发病18种1363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报告0例,乙类传染病报告10种552例,丙类传染病报告8种811例),发病率426.1266/十万,与上期比上升75.4183%。死亡病例3例,病种为艾滋病,死亡率0.9379/十万。完成风险评估4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1期、新冠输入专题风险评估2期、手足口病专题风险评估1期。当年报告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月20日报告突发事件1起,为昌宁县首例人感染布鲁氏菌病事件;7月24日报告突发事件1起,为昌宁县更戛乡大沙坝村一起疑似误食亚稀褶红菇引起的中毒事件;12月3日报告突发事件一起,为昌宁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四是扎实开展地方病防治检测,不断完善防控措施落实。持续巩固维持消除疟疾,年内无病例报告。未发现人间鼠疫和鼠间鼠疫。2022年4月20日昌宁县首次报告布病1例,同时报告昌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4-11月共检测468人份血清,阳性10份,阴性458份,均送至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进行确认。阳性人员经过调查均被诊断为布鲁氏菌病急性期病人,都已经全程、足量用药,目前愈后身体状况良好。完成我县地方性克汀病人随访3人。

五是加强肺结核患者管理和筛查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发现与治疗管理的服务质量。全县肺结核可疑者就诊人数1371人,收治管理肺结核患者105人(含耐药患者1人),报告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总体到位率达97.85%,病原学阳性率达66.7%,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100%,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4.8%、成功治疗率达94.9%,学校活动性肺结核病校内和家庭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100%,耐多药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100%,耐药结核病患者纳入治疗率大于70%,HIV/AIDS结核病筛查率为96.4%;开展全县学校结核病筛查教职员工级学生31010人,PPD阳性462人,其中409人(强阳性)接受胸片复检,检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例。

六是持续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倡导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设计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栏12期24版1671块,开设“健康有约”“健康益点点”栏目,围绕各卫生节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36场次,参加12714人,发放宣传材料30余种,163500多份,其中中医药开展16场次。完成健康知识讲座948场次,累计受教育41840人次。完成2022年健康素养入户调查问卷613份,健康素养水平省级尚未反馈。积极开展控烟干预,完成15岁以上成人烟草流行现场问卷调查516人。开展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考核验收,期间开展问卷调查788人。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86919人次。

七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本年度无新增职业病人,完成辖区内12例存活职业病人随访上报工作;共审核昌宁县辖区内10户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职业健康体检493人,未检出疑似职业病;年内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完成现场采样检测12户,其中重点行业5家、非重点行业7家,实验室检验、数据整理上报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职业病宣传日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科普知识》宣传折页500份,同时利用微信企业群和昌宁疾控公众号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3.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基本健全,队伍素质以及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工作,完成孕产妇健康管理1687人,健康管理率94.30%。全县孕产妇连续三年零死亡。全县活产数1789人,新生儿访视1785人,访视率99.78%;五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死亡率3.91‰;婴儿死亡4人,死亡率2.24‰;新生儿死亡4人,死亡率2.24‰;0-6岁儿童20102人,健康管理19708人,健康管理率98.04%。完成婚前医学检查1994人,婚检率为57.97%。完成结婚登记3440人,完成婚前医学检查1994人,婚检率为57.97%。全县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36对1272人,占全年任务(1226)103.75%。完成农村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5015例。全年无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产前检查覆盖率99.89%,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100%。

二是完成29所幼儿园卫生评价工作。29所幼儿园共有教职工197人,卫生保健人员29人,在园儿童1159人,80分及以上且“必达项目”达标的机构共16所。

三是贯彻落实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的发放。共发放营养包447370袋;目标任务为2000人,发放人数为2266人,超额完成。

4.食品安全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县共监测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271例,其中男127例,女144例;2022年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1起食源性疾病事件,死亡1人。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县市财政资金调度安排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4815人,实际管理4659人,未完成原因:病人不同意管理。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协调。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保障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提高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全面了解项目的益处,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强化培训。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切实做到全员培训、全员知晓。四是强化督导。对照《规范》要求和国家、省考核标准,督促、指导县市区针对各自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确保31大类5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一过关、逐一达标,促进全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应用,实际购买服务模式,做到钱随事走,工作数量、质量牢牢与经费补助挂钩,实行专款专用,奖罚兑现,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通过向辖区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项目包括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和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除重大疾病及危害监测、国家随机监测及人口监测3个项目外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健康服务、老年人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食品安全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等16类项目,共计28类项目。2022年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共计:18.56万元,其余资金财政直接分配下达到各医疗卫生单位。

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

3.开展对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4.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保财社〔2022〕15号、28号、118号、125号、207号、225号文件工作任务目标,我局立即召开了绩效自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执行。

2.组织过程: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评实施方案;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

3.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要求,建立项目考核及资金管理制度,积极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基本符合财经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补助资金按照“先拨付、后评估、再结算”的管理模式,拨付至项目实施机构,不得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后再转拨至服务机构。6月30日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的进度应不低于60%,12月31日资金拨付进度达到100%。年底本级实际到位资金共计:18.56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社〔2020〕316号)文件执行,年度资金以当年目标要求管理使用,按项目方案执行,合理分配资金。强化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98.04%

3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95.91%

3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0%

65%

3

试点社区健康干预人数(人)

≥70

80

2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

≧90%

98.77%

3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5%

99.94%

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94.3%

3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人)

22931

28144人

2

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人)

4815

4659

0

巡管巡查4193户次

100%

100%

2

(2)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92.98%

2

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87.35%

2

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0%

74.36%

2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95.91%

2

人员培训达标率

100%

100%

2

巡查覆盖率、任务完成率

100%

100%

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①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②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高。

(2)可持续影响。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四)上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