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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0521-00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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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1日

单位名称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基本支出总额

1386.72

项目支出总额

407.27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874.79

874.79

100

20

年度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36分)

数量指标

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5.58%

4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67%

69.75%

4

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100%

100%

4

获补对象数

45人

45人

4

省、市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100%

100%

4

质量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100%

100%

3

获补对象准确率

100%

100%

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

100%

100%

3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100%

3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执行率

≥90%

100%

4

效益指标(34分)

经济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3

带动人均增收

745.68元

745.68元

3

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

100%

100%

3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3

资金使用合理性

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3

生活状况改善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中长期

中长期

3

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中长期

3

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中长期

中长期

2

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

长期

长期

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指标

≥80%

92%

2.5

层医务人员满意度

≥85%

100%

2.5

受益对象满意度

≥95%

100%

2.5

签约居民满意度

≥85%

95%

2.5

总分(100分)

98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2022年公共卫生均等化和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和基层服务能力水平。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纳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核定编制34人,2022年末实有职工33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领导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公卫科、财务科相关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负责数据的收集申报等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决算总收入168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79万元,事业收入813.90万元,其他收入1.28万元。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72万元,项目支出407.27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预算,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到服务基层人民群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接到财政局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按照决算数据支撑资料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开展自评。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二是制定自评实施方案,下发自评通知;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院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投入,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投入合理、科学、有依据。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院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规范,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资产管理安全,制度规范合理。全年预算数1792.00万元,执行数1792.00万元,执行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服务质量达到标准,乡村医生收入得到保障,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我院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份,自评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落实不够彻底,宣传力度不够,乡村医生对重点工作重点知识掌握不足;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仍需加大,重点人群服务力度不强;三是中医药服务水平不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增加巡讲次数;二是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对签约对象的服务,加强对重点人群服务;三是提高乡村两级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重点岗位重点培训。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3-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1日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县直专项 □ 3、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76.90

276.90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

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5.58%

4

基层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90%

100%

4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7%

72.62%

4

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45%

69.58%

4

质量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75%

95.90%

3

2型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98.59%

3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98.15%

3

新生儿访视率

≥85%

100%

3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100%

3

产妇产后访视率

≥85%

100%

3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95.71%

2.5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7

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6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指标

≥80%

93%

20

总分(100分)

98.50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4-1: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运行良好,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98.5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院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社〔2020〕316号)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免费向居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达到年初的设定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居民知晓率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我院免费向全镇居民提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保健知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促进基本了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视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等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财政根据补助标准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本单位自收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绩效自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

组织过程: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评实施方案;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全年预算预算276.9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276.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我院共到位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76.9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76.9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76.9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劳务费、编外人员工资及卫生院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社〔2020〕316号)及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58%,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62%,基层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100%,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9.58%。

质量指标:2022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9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8.59%,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10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8.1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95.71%,新生儿访视率达到100%,产妇产后访视率达到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2年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在逐步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2022年全镇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2年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群众满意度指标达93%。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我院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将本次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3-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1日

项目名称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县直专项 □ 3、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43.54

43.54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20分)

数量指标

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100%

100%

5

乡村医生补助数

45人

45人

5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时间

30个工作日内

30个工作日内

5

成本指标

资金拨付标准

按标准拨付

按标准拨付

5

效益指标(48分)

经济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补助资金下达率

100%

100%

8

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的基层机构数

1个

1个

8

资金使用合理性

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中长期

8

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6

满意度指标(12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

≥85%

100%

12

总分(100分)

98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2022年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水平。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4-2: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整体运行良好,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效果。依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为100%,有效降低了群众的医药负担。村医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村医个人,村医收入得到保障,村医医生队伍相对稳定,达到年初的设定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乡村村医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薄弱;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乡村村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共有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的基层机构数1个,乡村医生45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统筹用于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使用的的基本药物100%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出让中心平台进行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本单位自收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绩效自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

组织过程: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评实施方案;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全年预算预算43.5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43.5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我院共到位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3.5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3.5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3.5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劳务费、编外人员工资及卫生院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9号)《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云财社〔2015〕28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社〔2020〕316号)文件相关要求,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2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100%,乡村医生补助数达45人。

时效指标:该项目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兑现。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标准执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

社会效益指标:2022年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的基层机构数为1个,乡村医生补助资金下达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可持续影响指标:2022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2年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达到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我院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将本次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3-3: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1日

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县直专项 □ 3、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0.00

20.00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32分)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比例

≥30%

100%

8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合格率

100%

100%

8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1年

100%

8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有效控制

有效控制

8

效益指标(28分)

经济效益指标

医疗收入增长率

20%

25%

7

社会效益指标

发展基础硬件设备配备,后勤保障设施

较上一年提高

较上一年提高

7

医疗服务能力

较上一年提高

较上一年提高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较上年提升

较上年提升

7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90%

95%

10

医务人员满意度

较上一年提高

较上一年提高

10

总分(100分)

99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水平。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4-3: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整体运行良好,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效果。依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院依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社〔2022〕43号)的相关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对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通过项目实施,我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达到年初的设定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院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安排资金用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县域内3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该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医院医疗收入,医院发展基础硬件设备配备及后勤保障设施水平交上年均有所提高,医院职工满意度、患者满意度比较上年提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本单位自收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绩效自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

组织过程: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评实施方案;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全年预算20.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我院共到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购置、设施配置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2年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1个。

质量指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建设项目合格率为100%。

时效指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建设项目周期为1年。

成本指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建设项目成本的到有效控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使我院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使我院发展基础硬件设备配备、后勤保障设施及医疗服务能力较上一年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上年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2年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满意度较上一年提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我院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将本次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