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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1024-00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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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昌宁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廉政责任。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稳定工作。二是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健康昌宁和健康县城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医疗服务能力实现新突破。五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六是设施设备基础有力保障。七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稳步推进。八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九是“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股、规划信息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股、中医和科技教育股、老龄与健康产业发展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人口家庭与生育健康服务中心、防治艾滋病股。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75,69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0,972.28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18.90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068,828.94元,下降6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083,547.84元,下降67.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718.9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81,043.49元;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747,400.39元;

3.公立医院支出减少48,020,000.00元;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653,120.00元;

5.公共卫生支出减少4,441,633.18元;

6.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955,764.00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32,354.78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0,000.00元;

9.其他支出增加14,718.9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3,267,372.28元。其中:基本支出4,409,436.24元,占总支出的18.95%;项目支出18,857,936.04元,占总支出的81.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077,147.84元,下降67.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7,074.28元,下降20.64%;项目支出减少47,930,073.56元,下降71.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81,043.49元;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747,400.39元;

3.公立医院支出减少48,020,000.00元;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653,120.00元;

5.公共卫生支出减少4,441,633.18元;

6.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955,764.00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32,354.78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0,000.00元;

9.其他支出增加6,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09,436.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23,316.12元,占基本支出的8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6,120.12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57,936.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412.81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53,12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村医基本药物制度生活补助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552,461.27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抓实居民健康档案的重新整理、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服务能力,顺利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有序开展免疫接种工作,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力度,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监测。结合卫生节日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并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45,1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431,400.96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认真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维护应急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6.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4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支出。

7.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中医药和科教事业发展支出。

8.计划生育事务12,678,641.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补助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项目正常开展,及时足额发放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等奖抚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资金。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支出。

10.其他支出6,4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2019年和2020年基层人员职业教育机顶盒租赁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0,972.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49,083,547.84元,下降67.85%,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81,043.49元;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747,400.39元;

3.公立医院支出减少48,020,000.00元;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653,120.00元;

5.公共卫生支出减少4,441,633.18元;

6.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955,764.00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32,354.78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1,40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3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125.1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877.35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公益岗位补贴)15,412.81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48,690.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49,56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4%。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385,435.66元,卫生健康局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53,120.00元,村医基本药物制度生活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52,461.27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45,100.00元,开展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431,400.96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支出;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400.00元,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支出。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0,000.00元,中医药事业发展支出;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678,641.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补助政策、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资金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964.94元,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67.23元,缴纳单位事业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9,925.12元,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50.62元,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工伤保险;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00.00元,决算为5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元,决算为24,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95%,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00.00元,支出决算为5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元,决算为2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元,下降1.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督导检查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中医药、防艾、安全生产、医疗服务能力提质达标等工作督导、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业务股室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120.12元,比上年增加74,673.12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支出增加;

2.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39,077.12元;

2.水费2,000.00元;

3.电费3,000.00元;

4.邮电费15,000.00元;

5.差旅费7,658.00元;

6.公务接待费24,500.00元;

7.工会经费41,410.00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9.其他交通费用215,175.00元;

10.退休人员费用8,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31,345,997.79元,其中,流动资产28,432,029.48元,固定资产2,913,968.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94,75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0,991.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81,14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55.1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55.1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