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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1024-00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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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201000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

2.负责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工作;

3.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生殖健康应用推广工作;

4.提供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医疗服务;

5.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日常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等,强化竞争意识;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制度;积极开展危急孕产妇及新生儿救助工作;加强了人才培养,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保障婴幼儿健康的活动;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共完成“两癌筛查”12118例;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工作,保障新生儿的健康,减少病残儿童的出现;开展托幼机构工作,完成全县的托幼机构检查和教师体检;同时进行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增强了我县妇女的健康保健意识,提高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中医妇儿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医疗器械科、党建办、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消毒供应室、信息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事科、后勤科等。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5,775,10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7,314.61元,占总收入的38.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635,980.9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0.6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809.24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63,034.31元,下降9.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71,637.07元,下降12.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1,462,205.50元,下降8.5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808.26元,增长138.84%。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减少524,984.86元,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拨款减少;

2.妇幼保健医院支出减少740,000.00元,原因为2023年无该项目;

3.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减少678,749.20元,原因为减少2022年列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重点人才培养项目;

4.妇幼保健机构收入减少1,350,048.07元,原因为医疗业务收入下降;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增加611,328.35元,原因为2023年两癌筛查增加;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150,733.00元,原因为2023年以支定拨,支出减少;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收入减少47,695.00元,原因为2023年疫情防控资金减少;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减少62,010.61元,原因为2023年医疗补助收入未缴完;

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252,348.71元,原因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

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6,373.50元,原因为2022年资金在2023年列支;

1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3,882.87元,原因为该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5,316,525.06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3,387.59元,占总支出的82.84%;项目支出4,343,137.47元,占总支出的17.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58,951.94元,下降10.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2,359.83元,下降11.04%;项目支出减少456,592.11元,下降9.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24,984.86元,原因为2023年养老保险未缴完;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533,967.08元,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减少1,224,323.03,项目支出减少1,309,644.05元,主要用于购买药品、试剂、耗材、编外人员经费;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73,387.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173,102.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08,06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850,404.96元),占基本支出的4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65,31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2,697.61元),占基本支出的54.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3,137.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97,005.4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6,567.40元,较上年减少678,749.20元,原因为减少2022年列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重点人才培养项目;

2.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557,005.43元,较上年增加791,041.33元,原因为2023年用于单位基础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66,735.56元,较上年增加265,460.23元,原因为2023年两癌筛查项目服务人数增加,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全县人民基本公共卫生的权利,维护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1,167.00元,较上年减少226,507.55元,原因为2023年以支定拨,该项目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梅毒、乙肝,保障生命安全;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9,116.00元,较上年减少47,695.00元,原因为2023疫情防控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补助;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8,614.50元,较上年减少76,373.50元,原因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经费减少;

7.妇幼保健医院支出0.00元,较上年减少740,000.00元,原因为该项目为2022年项目,2023年无该项目;

8.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10,048.71元,较上年增加252,348.71元,原因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82.87元,较上年增加3,882.87元,原因为该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全县孕前优生检查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7,314.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57%。与上年相比减少1,371,637.07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24,984.86元,原因为2023年养老保险未缴完;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46,652.21元,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76,090.30元,公用经费包括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增加83,796.86元,项目经费减少854,358.7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1,41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281.2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534.2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599.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25,90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0%。主要用于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6,567.40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5,880,812.18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65,455.56元,主要用于公卫人员工资,以及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相关工作;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527.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危重孕产妇抢救等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09,116.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补助;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10,048.71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公共卫生;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82.87元,主要用于孕前优生免费检查;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9,600.84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编职工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2,193.18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8,614.5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公共卫生服务;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81.8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57.61元,决算为114,65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57.61元,决算为109,157.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元,决算为5,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57.61元,支出决算为114,65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57.61元,决算为109,15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元,决算为5,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697.32元,增长1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697.32元,增长2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列支完,在2023年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对各乡镇公共卫生督导考核以及单位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导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4,472,057.22元,其中,流动资产10,431,502.54元,固定资产32,844,72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000.00元,无形资产1,142,826.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6,19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89,06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636,2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2,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7,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1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