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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101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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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0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昌宁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廉政责任。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稳定工作。二是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健康昌宁和健康县城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医疗服务能力实现新突破。五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六是设施设备基础有力保障。七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稳步推进。八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九是“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股、规划信息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股、中医和科技教育股、老龄与健康产业发展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人口家庭与生育健康服务中心、防治艾滋病股。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3.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昌宁县人民医院;

6.昌宁县中医医院;

7.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

8.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

9.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10.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

11.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

12.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1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

14.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

15.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

16.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17.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18.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3.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昌宁县人民医院;

6.昌宁县中医医院;

7.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

8.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

9.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10.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

11.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

12.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1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

14.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

15.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

16.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17.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18.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0人(离休0人,退休340人)。

年末其他人员65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0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72,978,71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49,454.42元,占总收入的25.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3,216,227.7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5.1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013,030.42元,占总收入的8.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8,112,113.09元,下降2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473,510.13元,下降31.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022,193.53元,增长1.9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5,660,796.49元,下降62.68%。主要原因是: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增加100,000.00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0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273,831.12元;

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747,400.39元;

5.公立医院支出减少121,478,197.87元;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3,699,620.93元;

7.公共卫生支出减少3,687,293.96元;

8.中医药支出减少579,060.60元;

9.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994,536.00元;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714,492.35元;

1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57,267.45元;

1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43,978.73元;

1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71,817.95元;

14.其他支出减少19,985,281.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5,825,821.38元。其中:基本支出477,327,183.37元,占总支出的84.36%;项目支出88,498,638.01元,占总支出的15.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

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1,783,496.78元,下降16.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229,222.18元,下降4.45%;项目支出减少89,554,274.60元,下降50.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31,682.3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324,595.12元;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7,787,125.83元,主要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减少2,256,280.42元、公立医院支出减少50,948,163.48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4,027,733.34元、公共卫生支出减少287,559.15元、中医药支出减少679,060.6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992,376.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721,237.39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59,467.45元;

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043,978.73元;

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71,817.95元;

6.其他支出减少55,019,254.8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327,18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3,135,192.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001,06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1,199,174.14元),占基本支出的3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5,326,118.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36,018.67元),占基本支出的6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498,638.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57,005.4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公租房项目前期费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县医院和中医院援滇干部补助支出。

3.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412.81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卫健局和卫生监督所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4.综合医院741,02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人民医院非税收入清算和日常运行办公工作经费支出。

5.中医(民族)医院33,618.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支出。

6.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37,109.4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

7.乡镇卫生院支出4,540,733.12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8.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230,146.53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支出。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8,251.44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疾控中心麻风病人生活补助、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经费和实验室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10.妇幼保健机构1,557,005.43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妇幼保健院医疗业务用房改造支出。

1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5,835,288.76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抓实居民健康档案的重新整理、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服务能力,顺利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有序开展免疫接种工作,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力度,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监测。结合卫生节日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并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1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308,556.78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353,922.36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认真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维护应急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1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35,142.71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部分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事业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5.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7,47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和中医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

16.计划生育事务12,715,253.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补助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项目正常开展,及时足额发放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等奖抚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资金。

1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1,328.94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

1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43,978.73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中医院住院楼建设财政拨款中央预算资金支出

19.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2,55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公租房项目建设支出。

20.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368,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政府专项债券支出。

21.其他支出6,4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2019年和2020年基层人员职业教育机顶盒租赁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60,325.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7%。与上年相比减少47,295,525.38元,下降24.00%,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31,682.3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324,595.12元;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7,274,430.59元,主要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减少2,256,280.42元、公立医院支出减少54,436,587.82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381,980.11元、公共卫生支出增加9,303,846.98元、中医药支出减少679,060.6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992,376.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721,237.39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59,467.45元;

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71,817.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4,73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735.28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上海闵行区援滇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4,59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2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9,518.65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8,183.41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412.81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20,277.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982,53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7%。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385,435.66元,卫生健康局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9,379,024.01元,县人民医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医疗业务支出等;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支出3,994,327.26元,县中医医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医疗业务支出等;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37,109.4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8,362,819.84元,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医疗业务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163,379.53元,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生活补助及基层医疗机构运转补助;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559,388.08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机构运转支出等;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284,737.72元,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机构运转支出等;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5,880,812.18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机构运转支出等;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834,008.76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307,916.78元,医疗机构开展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0,353,922.36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35,142.71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支出;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7,470.00元,中医药事业发展支出;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715,253.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补助政策、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资金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4,594.15元,缴纳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64,636.75元,缴纳县卫生健康局等17家医疗单位事业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54,717.29元,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511.88元,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工伤保险;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1,328.94元,卫生项目县级配套经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事业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8,46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2,550,000.00元,部分乡镇卫生院公租房项目建设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28,461.79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740.00元,决算为345,44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40.00元,决算为300,519.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00.00元,决算为44,9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9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740.00元,支出决算为345,44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40.00元,决算为300,51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00.00元,决算为44,9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乡督导检查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19,579.39元;上级督导检查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5,129.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4,707.06元,增长5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9,301.06元,增长6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06.00元,增长13.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督导检查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上级督导检查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中医药、防艾、安全生产、医疗服务能力提质达标等工作督导、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业务股室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047.75元,比上年增加85,025.66元,增长15.21%,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支出增加;

2.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64,254.75元;

2.水费2,000.00元;

3.电费3,000.00元;

4.邮电费15,000.00元;

5.差旅费7,658.00元;

6.公务接待费28,223.00元;

7.劳务费10,000.00元;

8.工会经费55,707.0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80.00元;

10.其他交通费用305,025.00元;

11.退休人员费用9,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026,248,195.67元,其中,流动资产363,179,333.20 元,固定资产337,467,183.52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7,262,683.81 元,无形资产8,338,995.14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033,601.74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7,344,142.8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27.28平方米,账面原值372,640.00 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42项,账面原值6,611,991.5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1.00 元;出租房屋752平方米,账面原值48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4,000.00 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7,956.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85,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19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2,266.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02,067.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0,610.1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