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31020-00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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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601000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安排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2022年全乡新出生23人,0-7岁儿童总数502人,其中0-3岁224人,新生儿访视23人,0-5岁儿童死亡0人,儿童系统管理率较去年有所提高;2022年内孕产妇管理总数47人,分娩23人,其中高危产妇已分娩13人,未分娩9人,本院新接生0人,产后访视23人;2022年我乡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3696人,其中新建档20人,按照规范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归档,建档率达90%。
(2)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2022年我院共登记管理65岁及以上老人1699人,完成老年人体检1272人,体检完成率75%,完成评估1272人,完成率100%。
(3)慢性病管理工作:2022年确诊高血压患者1254人,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1254人;2022年我乡确诊糖尿病患者156人,已体检155人,体检率99.4%,登记管理156人。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022年我乡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6人,其中非在管1人,死亡14人,在管患者75人。年内门诊服药人数49人,体检50人。各项纸质档案规范完整,随访记录真实,系统录入及时,药品出入库账物相符,服药管理规范。
(5)健康教育工作:2022年共发放材料17598余份,现场咨询达352余人,免费测量血压1315余人,医院会同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局等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之前制定完整的活动计划,筹备了齐全的宣传物品,组织强大的宣传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住院部、门诊部(全科医疗科、内儿科设在门诊)、抢救室、护理部、中医科、检验科、口腔科、妇产科、药房、财务室、健康扶贫办公室、收费室、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计划生育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卫生监督室、预防接种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8,968,370.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1,689.12元,占总收入的43.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045,417.5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6.2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4.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75,678.87元,增长44.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5,559.28元,增长89.8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069,997.96元,增长26.92%;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49,878.37元,下降99.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调整薪金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等费用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5,559.28元;2022年门诊、住院诊疗人次增加,导致医疗业务收入增加1,069,997.96元;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拨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149,878.3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8,829,606.72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779.64元,占总支出的77.61%;项目支出1,976,827.08元,占总支出的22.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03,938.04元,增长15.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9,602.26元,增长14.34%;项目支出增加344,335.78元,增长21.0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7,799.75元,主要为2022年度未交养老保险在本年度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25,297.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69,098.01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增加1,600.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16,019.05元,主要为乡镇卫生院支出增加418,836.9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31,296.3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219,063.84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31,723.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8,879.20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3,125.50元、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增加12,426.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2,779.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9,602.26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84,098.04元,主要为2022年进行了工资薪金补发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63,571.86元,主要为单位进行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减少了办公费等费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451.08元,主要为遗属补助及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536,625.00元,主要为购置了医疗设备电子胃镜。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5,192.18元,占基本支出的36.41%,人均65,662.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7,587.46元,占基本支出的63.59%,人均114,673.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6,827.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4,335.78元,增长21.0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72,560.00元,其中家庭医生签约经费支出22,56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经费支出;中医药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中医科修缮改造;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4,8158.74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415,572.6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支出63,196.68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经费支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支出69,389.46元,主要用于缴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74,809.25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及临时人员工资、保险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1,887.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79,412.09元,其中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支出161,745.41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7,666.68元,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工资、保险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县域医疗能力建设) 补助支出 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馆修缮改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1,689.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42%。与上年相比增加911,600.33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
1.主要为2022年进行了工资薪金补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495,545.90元;
2.主要为单位为了创造更好的就医环境,对医院进行了提质增效,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180,520.76元;
3.主要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增加270,873.67元;
4.主要为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减少35,3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68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084.9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1,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8,00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7%。其中:21003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56,770.4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及工会经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23,758.74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医财政补助工资;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支出974,809.25元,主要用于拨付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支出101,887.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1,369.7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996.8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79,412.09元,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薪酬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2,670,280.95元,其中,流动资产2,563,217.61元,固定资产10,049,29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000.00元,其他资产8,764.9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829.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4,50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8,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8,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