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31020-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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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101000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2022年共接收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疫苗20个批次163980支226580剂次,接收后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配送至各接种单位。全年累计接种186379剂次,其中:第1剂次累计接种5271人,第2剂次累计接种4301人,第3剂次累计156994人,第4剂次累计接种19813人。
2.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一是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二是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三是开展艾滋病、性病防制工作。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二是完成城市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三是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四是开展碘缺乏病防制、鼠疫防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健康教育科、财务科、卫生体检科、卫生检验科、专业门诊、急性传染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安保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5,498,464.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2,475.90元,占总收入的3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230,510.4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9.7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478.00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73,566.31元,增长19.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23,985.21元,增长40.3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579,503.10元,增长11.57%;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29,922.00元,下降75.77%。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9,117.43元,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增加、新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增加612,065.36元,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长及非税收入的增长。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462,288.43元,原因为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人员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费增加。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增加1,022,980.99元,原因为艾滋病、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5.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7,263.00元,原因为麻风病防治和地方病防治拨款增加。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80,970.00元,原因为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拨款增加。
8.其他收入减少329,922.00元,主要是县卫生健康局项目拨款减少。
9.事业收入增加1,579,503.10元,原因为医院非免疫规划疫苗收入回款增加。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580,7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防治物资的采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7,340,975.01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0,127.07元,占总支出的87.85%;项目支出3,320,847.94元,占总支出的12.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86,629.01元,增长28.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44,626.31元,增长59.33%;项目支出减少2,857,997.30元,下降46.2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9,117.43元,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增加、新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267,511.58元,原因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增加,用于购买药品、试剂、耗材、编外人员经费、固定资产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20,127.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44,626.31元,增长59.33%,主要原因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9,117.43元,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增加、新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125,508.88元,原因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增加,用于购买药品、试剂、耗材、编外人员经费、固定资产等。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44,497.53元,占基本支出的2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75,629.54元,占基本支出的70.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0,847.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麻风病人生活补助经费17,928.00元,主要用于9人麻风病人生活补助。
2.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经费3,624.40元,主要用于健康体检试剂材料成本支出。
3.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支出179,710.00元,主要用于实验室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4.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经费支出93,478.00元,主要是用于核酸检测试剂材料支出。
5.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是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支出。
6.麻风病新发病例报病奖2,000.00元,主要是用于麻风病新发病例上报奖励支出。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362,751.08元,主要用于开展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管理和健康素养的督导、宣传及检测支出。
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中央补助资金1,063,123.46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及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的督导、宣传、处置及检测支出。
9.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7,263.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检测支出。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80,970.00元,主要用于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采购设备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2,475.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17%。与上年相比减少768,812.53元,下降7.03%,主要原因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3,517.43元,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新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82,329.96元,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854,575.81元,公用经费包括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167,296.53元,项目经费减少2,269,609.2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58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5,715.5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968.78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4,296.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14,89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1%。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535,590.81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转等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97,261.43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质监测等工作;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61,620.99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等工作;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7,263.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9,054.2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3,135.1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80,970.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5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23.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423.9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5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23.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423.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7,852.16元,下降6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852.16元,下降6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00.00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尚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9,507,251.83元,其中,流动资产8,619,580.84元,固定资产20,864,87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30.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4,88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81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766.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568.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101111
附件【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1020080436122.doc】
附件【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2008052479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