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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2-1026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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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301000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所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所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2.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3.规范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和污泥处置工作,按照规定建设医疗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医疗污水和污泥达标排放,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4.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5.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开展,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6.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03,880.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7,724.29元,占总收入的35.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584,467.0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2.1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688.83元,占总收入的2.84%。与上年对比减少658,783.20元,下降5.8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1,582.50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29,87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4,892.70元,死亡抚恤金减少106,600.00元;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此项目;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750,688.49,主要原因为乡镇卫生院支出增加1,273,017.4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522,329.00元;

4.公共卫生支出减少785,417.26,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增减少577,417.2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减少153,000.00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补助资金支出减少55,000.00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73,037.53元,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23,865.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49,172.48元;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9,434.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08,195.53元。其中:基本支出8,405,376.59元,占总支出的75.00%;项目支出2,802,818.94元,占总支出的25.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6,5312.51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1,582.5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29,87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4,892.70元,死亡抚恤金减少106,600.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76,895.01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增加1,111,357.44元,主要原因为药品、卫生材料等专用材料费增加;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237,794.50元,主要原因为房屋构建支出增加;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501,305.00元;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救助支出减少173,037.53元,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24.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05,376.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1,723.06元,增长6.76%,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1,582.5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29,87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4,892.70元,死亡抚恤金减少106,600.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43,305.56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增加1,028,343.09元,主要原因为诊疗人次增加,药品、卫生材料等专用材料费增加;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2,000.00元,主要原因为村医减少,对村医的补助减少;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173,037.53元,主要原因为在编职工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8,490.79元,占基本支出的31.75年人均41,695.1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36,885.80元,占基本支出的68.25年人均91,06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2,818.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3,589.45元,增长42.33%主要原因为: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支出598,132.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7,744.00元,主要用于村医生活补助、村卫生室及基层卫生院日常运转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732,406.24与上年对比增加564,305.00元,主要用于向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支出;

3.非税收入清算资金支出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日常运转支出;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44,89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402.00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相关支出;

5.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81,458.95与上年对比增加5,368.95万元,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及进修人员支出;

6.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6,924.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573.50主要用于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0.0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培训支出;

8.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补助资金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00.0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9.长山村博爱卫生站项目补助资金4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0元;该项目为捐赠项目,主要用于长山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构建支出;

10.健康扶贫栓心留人政策补助资金54,0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000.00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每人每月1,500.00元生活补助,我院共补助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4,403.5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72%。与上年对比增加373,188.62元,增长7.86%,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1,582.5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29,875.2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4,892.70,死亡抚恤减少106,600.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84,771.12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增加6,347.5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399,894.50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452,091.00元,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救助支出减少173,037.5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24.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80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807.3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02.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1,59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3%。要用于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257,183.63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53,456.75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89,941.24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5,00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242.0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204.56元;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5,565.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1,914,030.11元,其中,流动资产5,090,116.01元,固定资产9,251,492.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0元,在建工程1,062,131.5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9,967.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9,06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4,77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14030.11

5090116.01

9251492.23

5847099.77

212896.55

0

3191495.91

0

1062131.55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