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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2-1026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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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1000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完成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院在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和卡斯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建设平安医院、幸福医院、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能力的原则,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进服务态度、杜绝不合理收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完善制度和措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按年初制定的目标,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1.全力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完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开展妇幼保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慢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重精管理、卫生监督等工作。  

3.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我院组建了21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共计72人。对在管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家庭、残疾人、建档立卡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全覆盖。  

4.加快基础建设项目完成了发热哨点诊室建设,预防接种门诊改造,七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卫生厕的改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39,01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1,701.64元,占总收入的43.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367,610.5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0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9,701.44元,占总收入的4.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81,290.65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13,719.8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71,120.3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67,994.97元;因本年度无退休人员死亡,死亡抚恤资金减少54,343.40元;因在编人员岗位职称变动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遗属补助、工会经费增加37,694.9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收入减少441,195.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991,835.14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466,813.97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减少54,200.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3,911.20元。  

2.事业收入增加841,080.47元,主要原因为我院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诊疗人次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3.其他收入减少608,651.24元,主要原因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72,719.60元。其中:基本支出8,815,417.40元,占总支出的66.92%;项目支出4,357,302.20元,占总支出的3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89,655.91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11.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3,458.69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71,120.3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67,994.97元、死亡抚恤支出减少54,343.40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011,108.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3,114.60元,主要为2021年诊疗人次增加,药品及卫生材料成本支出增加,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岗位职称变动及编外人员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116,489.73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减少312,500.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支出增加68,803.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减少61,300.3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增加802,734.1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增加492,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减少65,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减少58,111.9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15,417.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6,531.98元,增长8.0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11.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3,458.69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71,120.3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67,994.97元、死亡抚恤支出减少54,343.40元。  

2.卫生健康支出8,653,805.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9,990.67元,主要为2021年诊疗人次增加,药品及卫生材料成本支出增加,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岗位职称变动及编外人员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108,102.65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减少58,111.9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7,096.96元,占基本支出的38.65%,年人均103,245.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8,320.44元,占基本支出的61.35%,年人均79,534.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7,302.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3,123.93元,增长27.25%,其中:  

1.卫生人才培养资金支出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87.0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1年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培训、进修等相关支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762,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2,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转支出。  

3.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支出201,74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803.00元,主要用于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7,45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300.32元,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相关支出。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815,704.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2,734.17元,主要用于免费向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补助资金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6,389.9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16%。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977.40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93,458.69元;  

2.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遗属补助、工会经费支出增加37,694.90元;  

3.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增加87,493.00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916,360.17元;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490,000.00元;  

6.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54,200.78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3,911.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61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343.0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268.4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04,77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8%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807,950.64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遗属补助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26,144.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02,995.20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1,404.93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6,283.68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0,081,865.34元,其中,流动资产5,540,776.34元,固定资产1,4496,0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172.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76,797.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081865.34      

5540776.34      

14496089.00      

7554319.81      

166744.00      

2050000.00      

4725025.19      

0.00      

0.00      

4500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