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1-1028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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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科室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邀请县医院专家到我院开展医疗技术帮扶,让医疗资源下沉到耈街,患者不出乡就可以得到有效救治,降低就医成本及医保资金压力。探索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将新厂村卫生室、耈街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现“人财物”统一。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确保真实性和规范性;做真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了签约服务流程,使已签约人群得到了优质服务质量,同时对签约服务工作起到了宣传效果。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20年我院分别派出一名牙科骨干和内科骨干到保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进修深造,两名医生分别在昆医第一附属医院和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规范化培养,同时激励在院职工积极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自身素质和资质上都上一个新台阶,2020我院年考取输血技师一人,护士资格2人,护师资格1人,主管护师1人,国家级助理医师2人,乡村全科助理医师1人,与2019年相比拥有职称人数增多,提高职工干部队伍素质。
4.新建中医养生馆。为了倡导人们健康生活,注重养生,未病先防。我院新建中医养生馆,总占地面积120㎡,养生馆环境舒适,整体风格古朴优雅不失时尚,给群众创造一种视觉和心境上舒适安宁的感觉。
5.疫情防控工作牢固。自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战”打响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防控工作,同步开展宣传、培训、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医疗废弃物处置应急预案、发热病人预检分捡制度、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图等相关文件、全面开展全乡疫情防控工作。今年1月份到目前为止我院发热门诊共接诊发热患者 734人次,医学隔离 13人,患者及家属核酸检测500余人,医务人员100%全覆盖,均为阴性,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3,449,929.2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4,439.20元,占总收入的41.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368,413.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4.7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7,077.00元,占总收入的3.62%。与上年对比增加1,778,480.19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增加19,584.32元。
2.乡镇卫生院收入较上年增加440,940.60元。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较上年增加735,941.00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上年增加174,884.00元。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较上年增加570,000.00元。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46,389.94元。
7.医疗救助较上年减少181,887.60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3,300.00元。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24,072.0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2,780,554.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1,203.22元,占总支出的78.25%;项目支出2,779,351.30元,占总支出的21.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14,866.35元,增长23.30%,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4,487.75元。
2.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2,419,354.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01,203.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3,662.95元,增长9.21%,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487.75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48,150.7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5,306.72元,占基本支出的2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095,896.50元,占基本支出的7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9,351.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1,203.40元,增长130%,主要原因:
1.乡镇卫生院支出较上年减少170,080.00元。
2.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增加555,230.78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987,992.22元。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326,948.00元。
5.医疗救助较上年减少181,887.60元。
6.其他卫生健康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5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0,592.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32%。与上年对比增加1,394,034.89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487.75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98,522.6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74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989.5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59.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39,84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5%。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231,918.28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保险等各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91,630.78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40,915.52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1,948.00,主要用于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559.4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1,871.6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8,000.00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工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0,08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0,08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2,449,071.57元,其中,流动资产7,314,690.04元,固定资产15,042,581.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18,47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3,037.36元,流动资产增加665,433.66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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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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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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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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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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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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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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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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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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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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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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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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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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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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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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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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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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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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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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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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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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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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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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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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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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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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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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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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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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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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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90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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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46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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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5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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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6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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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8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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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35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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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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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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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4,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1-附表12-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