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0-1029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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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院在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和卡斯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健康扶贫等各项工作,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按年初定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保障运行良好。
2.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完善住院、转诊、出院工作制度、流程及便民措施,做到规范化收治病人、交接病人、诊疗病人。
3.完成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开展妇幼保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慢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重精管理、卫生监督等工作。
4.健康扶贫工作有序开展。紧紧围绕健康扶贫的目标、三重保障开展工作,按医保政策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户报销达90%以上。
5.2019年,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购置遥测监护系统1套,脉动真空灭菌器1台,动态心电图机1台,污水处理设备1台,这些医疗设备的购置提升了卫生院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此外,2019年我院完成了大水平村卫生所白坡医疗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36,750.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2,601.74元,占总收入的48.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297,624.49元,占总收入的42.6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6,524.13元,占总收入的8.49%。与上年对比减少593,020.65元,下降4.55%,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0,053.77元;
2.事业收入减少1,136,124.44元;
3.其他收入增加963,157.5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72,200.54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056.34元,占总支出的83.22%;项目支出1,992,144.20元,占总支出的16.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13,281.42元,下降4.91%,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052.39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2,958.8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42,144.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761.53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04,229.03元,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951,312.12元、公共卫生支出增加406,035.53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88,018.5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344,500.00元、医疗救助支出减少2,470.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0,056.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546.01元,下降5.17%,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052.39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2,958.8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42,144.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761.53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29,493.62元,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541,912.1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88,018.5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75,6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87%,年人均133,307.9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13%,年人均157,281.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2,144.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735.41元,下降3.62%,主要原因为:
1.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减少409,400.00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406,035.53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减少2,470.94元;
4.离任乡村医生市级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减少68,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8,65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20%。与上年对比减少1,538,827.24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052.39元;
2.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遗属补助及工会经费支出减少459,776.94元;
3.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减少409,400.00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减少601,645.47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减少2,470.94元;
6.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加190,258.66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97,759.84元;
8.离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减少344,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9,9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226.8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69.12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61.5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28,69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5%。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194,211.93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遗属补助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42,8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生活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43,177.34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0,258.66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7,759.84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60,485.86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0,839,798.58元,其中,流动资产3,942,212.07元,固定资产6,871,336.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2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065.6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270.81元,固定资产增加122,794.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4平方米,账面原值117,614.6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975.6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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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839798.58 |
3942212.07 |
6871336.51 |
5249741.82 |
16674.76 |
1604919.93 |
2625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1表、09-2表、09-3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1表、10-2表、10-3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