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0-1029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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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负责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培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卫生院建设。为加强卫生院及卫生所建设,改善医院环境建设,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在明确定位职能的前提下,保证镇、村两级业务工作的开展,把基层卫生的配套措施落到实处,以便更好的完善医院环境,鸡飞有一院十所,在卫健局及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村卫生所已建设完成并正常已投入使用。
2.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一方面完成了全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重新整理、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疾病防控工作与免疫规划建设,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健康管理,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等重点人群管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3.家庭医生签约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镇共签约12122人,签约率63.67%;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93人,签约93人,签约率100%;持证残疾人677人,签约677人,签约率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22人(年初数据),签约7204人(其中死亡11人、被其他地方签约7人)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3人,签约3人,签约率100%;65岁以上老年人2238人,签约1643人,签约率73.41%;孕产妇62人,签约46人,签约率74.19%;0-6岁儿童1047人,签约695人,签约率66%;高血压患者1058人,签约910人,签约率86.01%;糖尿病患者158人,签约117人,签约率74.05%;肺结核患者3人,签约3人,签约率100%。
4.健康扶贫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762户7205人,其中未脱贫4户12人,因病致贫户56户177人,占比2.47%。
5.三进行动。截止2019年12月31日,义诊服务进村工作2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农户工作24次,服务86542人,建档立卡722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5,072,071.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4,075.50元,占总收入的65.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89,107.58元,占总收入的29.3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8,888.38元,占总收入的4.91%。与上年对比减少50,602.97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438.57元;
2.事业收入增加113,643.79元;
3.其他收入减少312,685.3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5,145,388.88元。其中:基本支出4,185,292.43元,占总支出的81.34%;项目支出960,096.45元,占总支出的18.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342.74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52.94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578.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1,884.64元、死亡抚恤支出增加29,228.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087.74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0,195.68元,主要为乡镇卫生院支出增加207,142.2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246,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54,712.5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00,411.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49,432.08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减少4,878.4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1,59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5,292.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038.32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173.6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791.6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29,926.9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225,0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28%,年人均94,211.7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72%,年人均105,077.8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0,096.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381.06元,下降18.94%,主要原因是: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减少54,712.58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减少238,800.00元;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41,400.00元;
4.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减少4,878.48元;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5,41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6,35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74%。与上年对比减少423,342.21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7,361.8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82,209.9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71,826.9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26,667.2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97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658.24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228.2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7.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3,37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2%。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589,645.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工会经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36,16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生活补助;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14,080.41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411.0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432.0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3,649.04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支出;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薪酬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资产总额5,169,037.18元,其中,流动资产2,344,591.21元,固定资产2,779,955.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4,490.2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998.1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090.22元,固定资产增加137,131.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0,042.92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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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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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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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169037.18 |
2344591.21 |
2779955.68 |
1866876.16 |
31741.68 |
881337.84 |
44490.2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1表、09-2表、09-3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1表、10-2表、10-3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