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0-1029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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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科室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邀请县医院专家到我院开展医疗技术帮扶,让医疗资源下沉到耈街,患者不出乡就可以得到有效救治,降低就医成本及医保资金压力。探索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将新厂村卫生室、耈街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现“人财物”统一。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重点人群随访全面完成,顺利完成慢性病及营养监测调查工作。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并进行宣传监测工作,利用讲座及咨询活动发放各类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完成PICT监测任务。在疫情监测上,继续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严格监测肠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手足口病等疾病的报告,发现疑似病人及时转诊,今年全乡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设置健康教育专栏13块,板面共更新78次,配合县疾控中心完成健康巡讲2次。
3.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建工作。今年成立耈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培养吸收了2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并每月开展讲党课活动,提高医院职工加强党建学习的自觉性。
4.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成效。耈街乡大病集中救治75人,救治率100%。卡户人口患慢性病425人(高血压有352人,规范管理率100%;糖尿病有22人,规范管理率100%;重症精神障碍有47人,规范管理率91%;肺结核4人,规范管理率100%)。辖区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100%,村卫生室常用药配置超过200种,已配齐乡村医生30名,且均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医队伍较稳定。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2个,成员38人,每个团队队长由取得医师资质人员担任。今年着力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做实家签服务,确保“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统一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服装,进一步彰显家庭医生身份,让群众深切看到、感受到家庭医生。
5.着力发展中医治疗服务项目。医院制定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措施,引导群众到中医科就诊,严格执行每月门诊推荐到中医科做治疗。村卫生室中医设备、中药饮片配备齐全,每名乡村医生至少掌握了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今年选派村医参加县级组织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达到8人,重点对新进及技术薄弱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逐步补齐辖区中医药服务短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7人(主要是村医30人,合同制职工3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11,671,44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8,190.31元,占总收入的38.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679,347.70元,占总收入的57.2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3,911.00元,占总收入的4.06%。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118,908.59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23,330.7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349.81元,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7,980.90元。
2.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501,584.92元。其中乡镇卫生院事业收入减少1,501,584.92元。
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93,992.96元。其中其他乡镇卫生院收入减少496,577.96元,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增加260,037.00元,其他医疗救助收入增加142,54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65,688.17元。其中:基本支出9,157,540.27元,占总支出的88.34%;项目支出1,208,147.90元,占总支出的11.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755,035.83元,下降26.60%。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451,031.5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支出减少65,349.81元,卫生健康基本支出减少3,385,681.76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04,004.26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减少258,440.00元,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减少157,587.70元,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增加140,023.44元,其他卫生健康项目支出减少2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57,540.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1,031.57元,下降27.37%。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2.30%,年人均31,135.6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70%,年人均65,259.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8,147.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004.26元。主要原因为:
1.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增加60,160.00元;村医补助减少318,600.00元。
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减少157,587.70元。
3.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增加140,023.44元。
4.其他卫生健康项目支出减少2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6,55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9%。与上年对比减少926,451.41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5,349.81元。
2.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支出减少459,993.52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417,624.70元。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19,041.18元。
5.医疗救助支出减少2,524.56元。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23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2080505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164.48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72.0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41,32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2%。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578,796.98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95,200.00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93,943.3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761.9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279.2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9,339.6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支出;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服务劳务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0,0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08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购置1辆救护车支出153,183.45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63,825.55元,增长9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3,825.55元,增长9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购置1辆救护车支出153,183.4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08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080.00元。其中:购置救护车支出153,183.45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896.55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3,183.45元,购置车辆1辆。主要原因为:原有救护车已经不可正常使用,为了医疗业务开展的需要新购置1辆救护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96.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出急救,接诊转院患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8,445,878.83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8,422,678.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43,533.8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0元,固定资产增加3,653,133.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6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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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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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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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095135.21 |
6649256.38 |
8422678.83 |
6274714.89 |
191071.77 |
1956892.17 |
0.00 |
2320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1表、09-2表、09-3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1表、10-2表、10-3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