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0-102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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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负责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生殖健康应用推广工作;提供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医疗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以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为契机,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继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疗服务环境,着力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妇幼保健特色,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服务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心病筛查、高危儿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不断构建预防出生缺陷防治系统,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年内完成各乡镇4次督导,覆盖全县124个行政村;接受省级第三方考核一次,市级督导2次;配合卫健局开展完成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16,155.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0,052.87元,占总收入的45.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383,302.83元,占总收入的50.1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2,800.00元,占总收入的4.74%。与上年对比增加5,725,493.76元,增长38.21%,主要原因是: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74,670.92元;
2.死亡抚恤支出增加36,622.40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5,281.94元;
4.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增加2,667,103.24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1,508,700.00元;
6.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增加1,083,914.80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50,542.30元;
8.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增加10,000.00元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6,666,365.87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3,385.65元,占总支出的85.46%;项目支出2,422,980.22元,占总支出的14.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25,035.16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33.42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17,801.7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43,385.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8,993.16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33.42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951,759.74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12%,年人均142,769.9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88%,年人均136,513.08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2,980.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958.00元,下降5.24%,主要原因为:
1.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减少596,019.45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479,424.10元;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减少12,362.65元;
4.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增加10,000.00元;
5.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1,475.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05%。与上年对比减少146,749.31元,下降1.96%,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33.42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3,982.7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0,58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847.3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828.48元、2080801死亡抚恤36,622.4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支出45,281.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00,89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5%。其中: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4,739,615.59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19,698.05元,主要用于公卫人员工资、以及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相关工作;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1,039.12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等支出6,500,895.0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0,016.46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编职工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0,525.84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172.46元,完成预算的4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87.46元,完成预算的3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85.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资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512.82元,增长5.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32.82元,增长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0.00元,增长4.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因脱贫攻坚和创建等级医院需要,用车有所增加,2019年公务接待批次为7个批次,较上年增长2个批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87.46元,占74.66%;公务接待费支出6,885.00元,占25.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87.4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87.4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对各乡镇公共卫生督导考核以及单位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8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8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及项目指导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3,342,523.68元,其中:流动资产5,823,524.24元,固定资产8,395,353.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084,907.8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8,738.0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52,574.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22,808.27元,固定资产减少6,522,871.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08,75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38,738.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463,5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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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342523.68 |
5823524.24 |
8395353.54 |
2127021.03 |
197093.75 |
2710333.29 |
3360905.4 |
19084907.84 |
38738.0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6,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1、09-2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1、10-2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