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0-10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0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昌宁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队伍建设,实现卫生健康队伍素质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二是加强班子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
2.践行初心使命,加快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一是各项改革扎实稳步推进;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高;三是健康扶贫政策有效落实;四是公共卫生服务明显提高;五是艾滋病防治措施有力;六是计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七是医疗行业管理持续加强。
3.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3.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昌宁县妇幼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昌宁县人民医院;
6.昌宁县中医院;
7.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
8.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
9.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
10.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
11.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12.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
13.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14.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
15.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
16.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17.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18.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181人(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62,485,63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195,939.34元,占总收入的35.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90,093,007.68元,占总收入的62.7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96,687.39元,占总收入的2.20%。与上年对比增加43,267,196.81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67,801.28元;
2.公立医院支出增加45,031,106.72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1,417,752.23元;
4.公共卫生支出增加4,352,244.14元;
5.中医药支出增加1,080,000.00元;
6.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085,630.40元;
7.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400,060.40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485,036.2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45,054,094.84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78,899.41元,占总支出的77.31%;项目支出100,975,195.43元,占总支出的22.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126,913.34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65,561.68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全额统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5,214,201.42元,主要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减少27,212.40元、公立医院支出增加53,551,168.2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0,877,285.49元、公共卫生支出增加3,662,932.91元、中医药支出减少44,446.21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6,040,563.42元、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25,062.7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86,662.3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078,899.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65,171.08元,下降2.7%,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785,111.68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全额统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828,139.40元,主要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减少36,012.40元、公立医院支出增加5,119,036.07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8,802,249.41元、公共卫生支出减少6,072,530.21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720,016.5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756,4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86%,年人均193,478.2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14%,年人均247,648.5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975,195.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692,084.42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老年福利项目支出增加1,619,550.00元;
2.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增加48,432,132.13元;
3.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支出减少2,075,036.08元;
4.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9,735,463.12元;
5.中医药项目支出增加105,617.83元;
6.计划生育专项支出增加6,040,563.42元;
7.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增加1,125,062.72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30,262.3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06,377.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86%。与上年对比增加49,276,138.25元,增长44.66%,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中“三支一扶”支出增加18,273.6元;
2.科学技术支出增加6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65,561.68元;
4.卫生健康支出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事务等支出增加49,363,426.3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其中: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42,586.00元,主要用于湾甸卫生院“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10.00元,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上海闵行区援滇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其中: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人民医院科技入滇医疗合作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78,04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17,062.44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6,716.13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19,286.00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1,619,550.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433.2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703,03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0%。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504,785.9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800.00元,主要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艾滋病防治)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60,178,862.22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人民医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医疗业务支出等;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支出3,023,433.29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中医医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医疗业务支出等;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551,532.13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4,190,139.91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医疗业务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119,420.3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生活补助及基层医疗机构运转补助;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4,530,581.32元,主要用于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机构运转支出等;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286,371.64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机构运转支出等;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739,615.59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及机构运转支出等;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129,935.76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923,981.58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开展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包虫病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支出;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38,598.69元,主要用于县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能力提升建设支出;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75,500.59元主要用于县级中医医院急救能力建设支出;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649,108.91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6,577.13元,主要用于缴纳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95,669.46元,主要用于缴纳昌宁县人民医院等16家医疗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87,769.9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110,938.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支出;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21,411.23元,主要用于卫生县城创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3,400.00元,支出决算为567,799.86元,完成预算的23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4,802.45元,完成预算的27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997.41元,完成预算的80.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年初无预算,增加预算支出;二是公务接待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压减预算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72,324.50元,增长19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5,694.09元,增长30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369.59元,下降35.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耇街卫生院、柯街卫生院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增加383,425.13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加12,268.96元,支出同比增加395,694.09元;二是公务接待资金,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支出同比减少23,369.5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802.45元,占92.43%;公务接待费支出42,997.41元,占7.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802.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83,425.13元,购置车辆2辆。主要原因为耇街中心卫生院、柯街中心卫生院购置车辆2辆,用于公共卫生、健康扶贫等工作的开展、督导、检查及病人急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377.3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中医药、防艾、计划生育、健康扶贫、防疫及卫生应急等工作的开展、督导、检查及病人急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997.4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997.4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督导、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122.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707.46元,下降21.97%,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56,093.59元;
2.印刷费减少58,699.20元;
3.手续费减少2,388.40元;
4.水费增加1,725.10元;
5.电费增加2,489.19元;
6.邮电费减少17,557.76元;
7.物业管理费减少1,440.00元;
8.差旅费减少6,728.89元;
9.维修(护)费减少7,726.37元;
10.会议费增加5,758.00元;
11.培训费增加4,980.00元;
12.公务接待费减少1,005.59元;
13.劳务费减少46,840.23元;
14.委托业务费减少2,280.00元;
15.工会经费增加6,632.30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3,907.98元;
17.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000.00元;
18.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4,440.00元。
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276.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266.50元,下降21.8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预算支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45.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440.96元,下降46.4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预算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日常办公费30,022.60元;
2.印刷费175.00元;
3.手续费155.00元;
4.水费2,288.9元;
5.电费2,489.19元;
6.邮电费13,705.15元;
7.差旅费634.00元;
8.会议费6,508.00元;
9.培训费4,980.00元;
10.公务接待费13,045.41元;
11.工会经费63,631.54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587.70元;
13.其他交通费用336,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448,831,161.24元,其中,流动资产144,431,142.45元,固定资产267,087,10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049,848.03元,无形资产8,904,750.6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9,526,651.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3,261,014.33元,固定资产减少38,098,58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7,049,848.03元,无形资产减少916,691.25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558,348.09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1021918.0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元;出租房屋632.27平方米,账面原值1,349,483.6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9,032.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8831161.24 |
144431142.45 |
267087108.64 |
184232683.90 |
1463909.31 |
49896799.35 |
31493716.08 |
27049848.03 |
890475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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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21,3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19,3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3,3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1表、09-2表、09-3表、09-4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1表、10-2表、10-3表、10-4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