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19-1029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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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温泉镇卫生院在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增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医院全方位管理,狠抓医疗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等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班子队伍建设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加强班子队伍思想建设。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凡涉及人事、工作考核、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经手人、分管领导、院长签名的审核制度,层层把关,遇到重大问题集体决议,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一是严格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各项诊疗常规,我院通过院级培训、科室培训等方法反复强化制度落实,使各项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重视人才培养与储备,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实力。我院充实了院内二级班子队伍建设,为医院发展增添了后备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乡村医生,培养乡村医生后备人才。10月份1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年度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合格率98﹪。选派1名医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为期3个月培养。三是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中医业务。我院中医医师根据“简、便、验、廉”的原则,扎实开展中药饮片、颈腰椎牵引、中频治疗、针灸、火罐、艾灸等中医药服务项目。
3.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重新整理工作纸质档案完成100%,电子档案录入完成100%。二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2018年完成65岁老年人管理3021人,管理率100%;完成健康体检2114人,完成率70%。全镇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健康管理率达100%。三是加强免疫规划建设。全镇疫苗进购、管理、运输、使用方面严格遵循《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管理规范》。0-6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四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五是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力度。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3021人,完成健康管理2062人,健康管理率为68.25%。管理高血压患者1874人,健康管理率为97.35%;管理糖尿病慢性病患者116人,健康管理率为98.28%。强化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目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检出152例,在册数135例,建档135人,建档率100%,检出率5.16‰,纳入网络系统管理140人,完成体检(实验室检查)95人,体检率70.37%,规范管理95人,规范管理率70.37%,年内服药人数103人。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数129人,稳定率95.56%。完成病情评估128人,评估率94.81%。
5.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达标。卫生院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达到1.98张,每千人口卫生人员数5.79人。二是按1:1000比例配齐乡村医生,全镇应配备乡村医生31名,目前已配备乡村医生31名,乡村医生配备工作全面完成。三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强以责任医生为主体、医护组合为基础的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326,860.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2,989.06元,占总收入的62.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55,572.17元,占总收入的35.6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299.74元,占总收入的1.71%。与上年对比增加387,762.14元,增长6.5%,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新增收入549,195.66元;
2.医疗业务收入,减少收入220,939.13元;
3.其他收入,主要为住院病人伙食费,增加收入85,414.9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585,310.35元。其中:基本支出4,938,886.49元,占总支出的75.00%;项目支出1,646,423.86元,占总支出的25.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3,761.78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81,464.91元;
2.项目支出资金,新增支出542,296.8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8,886.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1,464.91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基本支出435,719.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基本支出445,380.1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新增基本支出80,125.49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基本支出49,000.00元;
5.资本性支出,新增基本支出460,0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6,423.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2,296.87元,增长49.1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新增项目支出624,283.89元;
2.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24,311.5元;
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30,000.00元;
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增加项目支出48,300.00元;
5.其他医疗救助支出资金,增加项目支出24,024.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1,43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1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1,711.05元,增长34.45%,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316.14元;
2.服务和商品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742.96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02.95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5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58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38,85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不涉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775,215.70元,其中,流动资产4,919,140.27元,固定资产3,486,71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4,358.00元,无形资产7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483.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1,175.52元,固定资产增加487,65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6470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7.00元;出租房屋26平方米,账面原值35324.8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5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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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10-2、10-3)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11-2、11-3)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12-2、12-3)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附件:1.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210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2.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