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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19-1029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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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在县卫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狠抓医疗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等工作,围绕强基础,促质量、保安全的目标任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运行良好,全镇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2.改善了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院医技楼已竣工投入使用,并修缮门诊楼和住院楼,为广大患者提供了舒适的就医环境。

3.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

4.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一方面完成了全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重新整理、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疾病防控工作与免疫规划建设,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健康管理,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等重点人群管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5.全面推进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一方面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已根据全镇人口比例配齐乡村医生24名,定期开展义诊、健康扶贫宣传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122,674.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636.93元,占总收入的62.1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75,463.79元,占总收入的26.8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1,573.71元,占总收入的10.96%。与上年对比增加1,288,451.22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新增收入462,422.93元;

2.医疗业务收入,新增收入278,114.45元;

3.其他收入,新增收入42,913.8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176,731.62元。其中:基本支出3,992,254.11元,占总支出的77.12%;项目支出1,184,477.51元,占总支出的22.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372.6元,增长50.95%,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新增支出327,118.56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支出1,013,825.48元;

3.项目支出,新增支出406,428.5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2,254.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0,944.04元,增长50.57%,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基本支出306,200.5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034,515.8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新增基本支出20,918.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基本支出20,690.3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4,477.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6,428.56元,增长52.23%,主要原因是: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01,807.04元;

2.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资金,减少项目支出23,510.00元;

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61,796.00元;

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增加项目支出41,400.00元;

5.医疗救助支出资金,增加项目支出48,527.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9,69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58%。与上年对比增加828,411.17元,增长34.36%,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584.74元;

2.服务和商品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770.49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22.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722.1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12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884.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236.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95,57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6%。主要用于乡镇卫生基本支出1,551,895.37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12,16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75,989.99元,医疗救助支出48,527.52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05.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05.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不涉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573,000.99元,其中:流动资产2,371,681.43元,固定资产4,135,319.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8,188.4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6,113.40元,固定资产增加272,07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81,58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10-2、10-3)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11-2、11-3)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12-2、12-3)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附件:1.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         

          2.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8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