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19-1029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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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2.提供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提供本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提供并组织实施预防接种服务等。
4.负责本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5.负责本镇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及村级卫生工作的考核与监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为宗旨,以“健康扶贫”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医院内部各项改革任务,坚持以防未病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并举的发展方向不动摇,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医院管理能力建设,努力开拓我院卫生计生事业新局面,旨在打造一个“环境好、队伍强、本领高、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乡镇卫生院,为全镇“健康扶贫”提供坚实的基础。2018年卫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包括:
1.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任务。
2.医疗业务开展良好,对住院大楼进行提升改造,并新购了一批医疗设备,大大提高了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3.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结合乡镇实际按时间节点按标准完成,工作成效明显。
4.顺利完成了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及健康扶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 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258,585.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2,134.01元,占总收入的48.2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233,136.73元,占总收入的51.6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14.62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增加1,122,365.22元,增长21.8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养老保险经费增加50,291.6
元,职业年金增加23,166.56元,退休费减少13,920.00元;
2.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收入增加451,045.5元;
3.离任村医生活补助增加165,000.00元;
4.2018年度医疗收入增加497,143.18元;
5.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增加51,386.00元,家庭医生签约补
助增加47,046.72元;
6.中医(民族医)专项资金减少100,000.00元,全科医生补助减少56,075.00元;
7.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1,942.1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110,031.04元。其中:基本支出5,349,012.64元,占总支出的87.54%;项目支出761,018.40元,占总支出的12.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34,744.84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度医疗业务支出增加344,800.22元;
2.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60,303.97元;
3.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减少34,328.03元;
4.离任村医生活补助支出增加16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49,01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7,974.71元,增长23.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60,303.97元;
2.离任村医生活补助基本支出增加132,000.00元;
3.办公费支出增加165,428.12元,维修(护)费支出增加416,238.2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26%,年人均107,712.2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74%,年人均86,907.3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018.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229.87元,减少9.86%,主要原因为:
1.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中基药补助支出增加23,842.16元;
2.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减少34,328.03元;
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105,744.00元;
4.离任村医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增加3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3,57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03%。与上年对比增加589,944.62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为:
1.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60,303.97元;
2.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减少34,328.03元;
3.离任村医生活补助支出增加16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9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74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166.5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18,67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3%。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支出1,725,652.33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1,382.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76,636.15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离任村医生活补助)165,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资产总额9,535,196.35元,其中,流动资产3,377,293.20元,固定资产6,157,903.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1,766.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6,504.91元,固定资产增加1,048,271.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10-2、10-3)
(详见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11-2、11-3)
(详见附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12-2、12-3)
(详见附表)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附件:1.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2.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