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19-1029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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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为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15〕23号)执行。
(1)负责本乡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安排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按照目标、扎实推进公共卫生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及健康宣传:2018年内全乡已累计完成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13679人,新建档70人,卫生院开展群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乡村两级开展健康知识讲座65次(其中包含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累计发放健康宣传材料15016份,中医药宣传材料4138份,接受健康教育4251人次(其中包含中医药的健康教育),全乡设有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12 块,更新健康宣传专栏92期。
二是项目建设情况
1.2018年内岔河村卫生室新建,规模为226.94㎡,2018年4月底开工,资金总投入65万元,上级资金投入50万元,自筹资金15万元,现完已经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珠街村卫生室修缮,修缮改造面积为500.60㎡,使用总资金35万元,上级资金投入15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现完已经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2.投资15.87余万元,建成了我院的消毒供应室、垃圾暂储间、职工餐厅,工程于2018年6月底正式完工,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3.投资15.6万元对谷满村、比此村、子堂村等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提升改造及部分医疗设备的配置工作。
4.2018年9月初,我院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开始施工,针对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及其在卫生院内建设配套项目,预计投入资金23.45万元,资金来源属卫生院自筹。
三是健康扶贫及家庭签约情况
2018年内我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确定家庭医生团队5个。全乡共有14157人,完成家庭签约总人数共13238人,完成率93.51%。其中计生特殊家庭签约1户2人,签约率100%。建档立卡未脱贫118户324人,签约率100%。已脱贫1685户6744人,签约率100%。残疾人、重症精神病患者签约也分别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799,155.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825.32元,占总收入的36.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244,449.99元,占总收入的54.4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2,879.92元,占总收入的9.27%。与上年对比1,701,414.05元,增长27.90%,主要原因为:
1.财政补助收入,新增招录人员工资226,435.14元及上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47,256.58元。
2.事业收入,新增收入659,085.76元。
3.其他收入,增加668,636.5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654,266.73元。其中:基本支出5,646,131.67元,占总支出的84.85%;项目支1,008,135.06元,占总支出的15.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565,378.24元,增加9.29%,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23,183.79元(工资调整)。
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支出142,194.4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46,131.67元。与上年对比增423,183.79元,增长8.10%,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23,183.79元(新进人员及工资调整)。
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支出142,194.4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8,135.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194.45元,增16.42%,主要原因为:上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47,256.5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9,08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7%。与上年对比增529,107.69元,增长21.60%,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23,183.79元(新进人员及工资调整)。
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支出142,194.4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08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982.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0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46,99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1%。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06,410.44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1,585,260.44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21,150.00元);公共卫生597,256.58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597,256.58);医疗救助50,328.48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0,328.48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无决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无预算、无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不涉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1,410,902.53元,其中,流动资产2,881,239.68元,固定资产8,480,662.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6,264.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6,994.36元,固定资产增加219,2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51项,账面原值968,44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3.00元;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3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419.1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10-2、10-3、10-4)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1、10-2、10-3、10-4)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12-2、12-3、12-4)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附件: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18年决算公开报告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018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