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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19-1029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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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2018年共完成孕前检查151对,叶酸发放220份,放置宫内节育器85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09例,人流63例,引产4例,发放避孕药具74人次,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4819人次。

2.健康扶贫工作出现明显。一是2018年完成签约6585户12221人,占总人数的44.39%,系统录入1222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14户5581人,其中:已脱贫1309户5235人,未脱贫105户346人,因病致贫41户14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为100%。家庭医生签约人口系统录入率为100%;二是补齐短板。招录充实乡村医生10人,合计总人数31人,达到每千人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逢会必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卫生所负责人和管人、财、物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经常性学习教育;二是定期排查队伍中存在的隐患和苗头,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4.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2018年全镇卫计系统无安全生产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5.深入推进市级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解决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中医药发展,规范中医药管理,保证了全镇中医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946,28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6,721.44元,占总收入的67.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21,170.30元,占总收入的32.3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90.12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对比增加594,399.49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补助收入,新增收入570,537.73元。(其中:离任乡村医生一次性补助增加收入402,5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36,340.32元);

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增加收入23,861.76元;

3.其他收入,减少收入18,306.1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382,457.43元。其中:基本支出4,550,091.54元,占总支出的71.29%;项目支出1,832,365.89元,占总支出的28.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21,261.76元,增长26.1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150,813.77元;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6,340.32元;

3.离任村医一次性补助项目,增加支出402,500.00元;

4.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增加项目支出731,607.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0,091.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795.17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为:

1.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320,669.13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5,135.96元;

3.其他基础卫生机构医疗支出新增基本支出21,600.00元;

4.离任村医一次性补助新增基本支出322,0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74%,人均109,160.2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26%,人均80,861.7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2,365.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6,466.59元,增长64.21%,主要原因: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增加项目支出599,626.27元;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6,340.32元;

3.离任村医一次性补助项目,增加项目支出80,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2,897.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7%。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706.11元,增长41.94%,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增加项目支出599,626.27元;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6,340.32元;

3.离任村医一次性补助项目,增加项目支出402,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66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661.6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45,23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资金1,879,269.48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30,9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96,175.57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36,340.32元、离任乡村医生补助资金402,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991,652.03元,其中,流动资产3,339,610.43元,固定资产2,198,149.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78,892.00元,无形资产7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6,150.7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22,640.74元,固定资产增加146,4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10-2)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11-2)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12-2)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附件:1.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

          2.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