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19-1029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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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各级政府领导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拟定并实施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和检查实施结果,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行政任务和临时性任务。
2.负责管理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人、财、物的培训、调配、管理和使用。
3.积极向上争取各种卫生计生项目并组织实施。
4.对全县卫生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上报。
5.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6.完成各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卫生计生队伍能力全面提升。一是班子建设持之以恒;二是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升温;四是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五是依法行政积极推进。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一是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医保体系支付方式;三是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四是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开展医共体建设;六是组织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3.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一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四是加快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五是对口帮扶协调加强;六是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七是急救质量提高;八是离任村医诉求妥善解决。
4.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加强档案管理;二是爱国卫生工作扎实;三是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四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五是加强免疫规划建设;六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七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八是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力度;九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一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二是计生民生措施全面落实;三是加强违法生育管理;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五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6.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有效。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二是加强检测、抗病毒治疗和干预;三是落实国家关怀救助政策;四是抓实防治项目质量;五是开展宣传教育。
7.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进。一是“三个一工程”达标;二是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扎实;三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四是抓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和“光明扶贫工程”;五是确保“四重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六是丰富服务形式和内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1,229,665.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29,665.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211.94元,减少19.38%,主要原因:
1.离退休经费2018年起由社保统筹减少357,115.00元;
2.死亡抚恤金减少452,455.60元;
3.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减少收入100,000.00元;
4.公共卫生资金,减少收入777,902.00元;
5.中医药(民族医)资金,减少收入27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870,296.44元。其中:基本支出3,978,617.66元,占总支出的44.85%;项目支出4,891,678.78元,占总支出的55.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52,252.64元,减少63.97%,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离退休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减少支出752,002.24元;
2.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减少支出99,489.00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资金),减少支出299,800.00元;
4.公共卫生资金减少支出4,875,502.83元。
5.中医药(民族医)资金,减少支出270,000.00元;
6.计划生育事务,减少支出10,082,889.39元。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占比例情况如图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78,617.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9,475.30元,减少20.56%,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离退休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减少支出752,002.24元;
2.公共卫生资金减少支出54,720.00元;
3.计划生育事务资金,减少支出371,097.3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0%,年人均144,022.7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20%,年人均20,045.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1,678.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22,776.34元,减少75.06%,主要原因: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减少支出99,489.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项目),减少支出299,8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减少支出4,820,782.8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0%;
4.中医药(民族医)项目,减少支出2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减少支出9,711,792.0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0,296.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52,251.64元,减少63.97%,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离退休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减少支出752,002.24元;
2.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减少支出99,489.00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资金),减少支出299,800.00元;
4.公共卫生资金减少支出4,875,502.83元。
5.中医药(民族医)资金,减少支出270,000.00元;
6.计划生育事务资金,减少支出10,082,889.3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2,53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388,809.60元、职业年金缴费13,729.7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67,75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6%。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人员工资、运转经费)资金3,540,798.30元、公立医院资金100,0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250,000.00元、公共卫生资金2,609,325.77元、中医药资金30,0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资金618,545.49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1,319,087.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732.34元,完成预算的8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212.34元,完成预算的9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520.00元,完成预算的87.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预算支出;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压减公务接待资金预算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1,821.12元,下降3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19.12元,下降1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402.00元,下降40.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压减支出同比减少支出5,419.12元;二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支出36,40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12.34元,占40.81%;公务接待费支出52,520.00元,占59.1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12.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212.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医改、中医药、防艾、计划生育、健康扶贫等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5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督导、乡镇卫生院业务培训、工作安排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543.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656.90元,减少21.33%。主要原因:
1.办公费减少159,107.96元;
2.差旅费减少91,293.61元;
3.公务招待费减少38,722.34元;
4.维修(护)费,减少31,213.44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81,209.89元;
2.印刷费55,036.20元;
3.手续费343.40元;
4.水费221.00元;
5.邮电费31,262.91元;
6.物业管理费1,440.00元;
7.差旅费7,362.89元;
8.维修(护)费7,726.37元;
9.会议费750.00元;
10.公务接待费6,809.00元;
11.劳务费1,880.00元;
12.委托业务费2,280.00元;
13.工会经费38,393.10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38.34元;
15.其他交通费用215,550.00元;
16.办公设备购置4,4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资产总额34,110,144.46元,其中,流动资产31,002,512.83元,固定资产3,107,63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73,318.8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152,888.81元,固定资产增加20,4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9,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9,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9,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10-2、10-3)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11-2、11-3)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12-2、12-3)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附件:1.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2.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