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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18-1030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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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总结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经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全乡大力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抓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提升全乡人民的健康水平。

(2)深入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的考核标准梳理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成效推动中医药建设,重点要从治愈病、非药物治疗上下功夫,大力发展中医药。

(3)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抓学习。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规定及各级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三是抓教育。切实加强对全乡医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工作力度,培养干部职工爱学习、守纪律、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四是抓纪律。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五是抓监督。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4)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所医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配合上级卫生监督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营造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5)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队伍教育管理不放松,在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上下功夫,在保证政治合格的同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顺利开展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加强人才培养,采取向外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发展人才队伍,年内医院计划开展3次以上综合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6)继续推进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健康知识讲座等,开展以《中医药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预防疾病、加强自我保健意识,推动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7,979,321.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4,237.40元,占总收入的32.5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5,277,087.43元,占总收入的66.1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996.28元,占总收入的1.35%。与上年对比增553,853.99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资金(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医(民族医)专项资金),新增收入251,230.76元;其中,新增“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26,4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增加86,389.00元;人员经费增加76,820.76元;

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增加收入232,854.49元;

3.其他收入,增加收入132,729.74元,其中利息收入4,216.36元、中草药批零差7,687.79元、年末清仓盘点96,092.1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8,009,165.36元。其中:基本支出6,982,113.11元,占总支出的87.18%;项目支出1,027,052.25元,占总支出的12.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560,842.06元,增长7.59%,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增加支出22,320.60元;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药物补助,增加支出29,510.00元;

3.“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增加支出8,800.00元;

4.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增加支出86,389.00元;

5.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服务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0,000.00元;

6.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87,81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82,113.11元。与上年对比增564,303.99元,增长8.79%,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44,757.60元;

2.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432,500.7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75%,年人均74,791.2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25%,年人均76,548.3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7,052.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4.07元,增长0.05%,主要原因为:

1.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9,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项目支出22,320.6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4,08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76%。与上年对比增262,223.83元,增长11.1%,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25.81元;

2.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00.02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04元;

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元;

5.人员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2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85176.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089.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36,01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2%。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资金1,263,853.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23,54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8712.25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1,923,187.47元,其中,流动资产2,180,681.47元,固定资产9,570,5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000元,无形资产157,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5669.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1329.84元,固定资产增加1764999.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15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57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8项,账面原值557,464.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以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按目标完成各项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