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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18-103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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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镇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在昌宁县卫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重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科研科技建设,围绕强基础、促质量、保安全的目标任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2017年,我院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对中医馆进行提升改造,为今后更好的发展中医药奠定了基础。完成了全镇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任务。购置尿液分析仪1台,牙科综合治疗仪1台,胎儿监护仪1台,无创呼吸机1台,心电监护仪1台,这些医疗设备的增添,使卫生院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更好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1,995,88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2,227.00元,占总收入的45.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413,765.60元,占总收入的53.4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9,891.24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增加349,843.80元,增长3%,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资金(人员工资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医(民族医)专项资金),新增收入839,848.76元;

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减少收入371,271.55元;

3.其他收入(救护车、房租收入),减少收入118,733.4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41,879.56元。其中:基本支出9,908,734.30元,占总支出的84.39%;项目支出1,833,145.26元,占总支出的1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16,584.87元,增长6.5%,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支出769,078.00元;

2.项目支出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中医(民族医)专项资金支出),减少支出52,493.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8,734.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078.00元,增长8.41%,主要原因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99,716.70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757404,30元;

3.人员补助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88,043.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98%,年人均94,637.0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02% ,年人均84,329.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3,145.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493.13元,减少2.78%,主要原因为:

1.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8,066.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00,559.1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服务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1,704.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92%。与上年对比增加854,691.63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716.70元;

2.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577.06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59.13元;

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元;

5.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4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6,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27,189.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49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825,02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支出2,873,076.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65,55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56,395.26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093,798.91元,其中,流动资产3,554,340.38元,固定资产11,494,45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3,952.8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93,983.40元,固定资产减少414,969.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45,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55.54平方米,账面原值128,914.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4项,账面原值557,464.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绩效设定的目标值,自评结果为中。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查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