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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18-103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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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疾病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控制及信息管理;

4.实验室检测分析评价;

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措施,加强督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先后组织召开全县疾控工作、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艾滋病、疟疾、计划免疫、疫情报告管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培训会议,将疾控工作任务和业务指标安排到乡镇。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防治对策和“重点活动、重点保障”的防治原则,以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计划免疫工作为中心,卫生检验监测为支撑,后勤支持服务为保障,牢牢把握防治工作主动权,认真组织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通过县乡村共同努力,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有效控制在部颁标准之内;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高,年内无突发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确保了全县各族群众健康安全;计划免疫工作有效运转,运转质量不断提高,二类疫苗得到推广普及,效果显著;全县慢性病、精神病、老年人、死因监测等工作有序开展,年内组织完成了全县居民健康素养调查;继续巩固消除疟疾和消除麻风病工作成果;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手足口病等取得较好防治成果;与水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助推全县脱贫摘帽工作;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检验监测质量逐步提高;实验室资质认证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工作得到巩固;县乡两级从业人员体检工作正常开展;医疗业务收入指标较好完成;指导基层力度加大,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做好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前期工作。年内,接受省、市基本公共卫生、农村改厕、计划免疫、疟疾、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以及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等专题督导和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得到高度肯定和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3,097,510.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7,510.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5,066.69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收入94,837.77元;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资金,新增收入976,738.92元;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新增收入354,300.00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新增收入29,190.00元;

5.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中央财政人才建设)资金,新增收入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2,783,537.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7,510.15元,占总支出的91.9%;项目支出1,036,027.46元,占总支出的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83,968.35元,增长6.53%,主要原因为:

1.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支出94,837.77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87,608.34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资金),新增支出976,738.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7,510.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576.69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为:

1.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支出94,837.77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增支出976,738.9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45%,年人均79,188.5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55% ,年人均195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6,027.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608.34元,下降21.73%,主要原因为: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项目、水和环境卫生项目等),减少项目支出236,696.00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减少项目支出55,516.31元;

3.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中央财政人才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603.9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3,53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3,968.35元,增长6.53%,主要原因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738.9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37.77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87,608.3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38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资金233,816.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583,563.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966,15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1%。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资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0,930,13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资金(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55,709.3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资金(艾滋病、疟疾及寄生虫病、麻风病、地方病)675,714.19元;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资金(中央财政人才建设)4,603.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492.57元,支出决算为85,492.57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131.57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61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527.92元,下降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76.92元,下降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1元,下降13.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及公务接待制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131.57元,占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16,361元,占19.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131.5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131.5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 、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6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疾控相关部门到我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8,053,044.99元,其中:流动资产6,182,681.61元,固定资产10,934,975.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2,588.10元,无形资产22,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1,558.4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37,434.04元,固定资产减少448,463.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912,588.1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30.99平方米,账面原值410,647.6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222,973.00元,划拨资产6项,账面原值16,9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5平方米,账面原值39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302.5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343.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6,343.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56,343.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以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绩效设定的目标值,自评结果为优。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