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30914-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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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500000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负责耈街乡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医务科、公共卫生办公室、健康扶贫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师培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达到医院信息化标准。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确保真实性和规范性;完善了签约服务流程,使已签约人群得到了优质服务,同时对签约服务工作起到了宣传效果。
3.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制定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创新构建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全科医师的培养力度,着重打造专业化优秀团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73,265.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73,265.4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9,9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0,432,889.56元,同比增长312.33%,主要原因为2023年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纳入当年预算,事业收入增加9,9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73,265.46元,其中:本年收入3,773,265.4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3,265.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32,889.56元,同比增长12.96%,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4,621.75元,死亡抚恤增加21,840元,乡镇卫生院增加358,637.68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6,740.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040.7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490.18元,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增加7,000元,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减少1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9,9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纯增1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纳入当年预算,事业收入增加9,9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73,265.4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73,265.46元,其中:基本支出3,617,065.4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35,889.56元,同比增长13.7%,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4,621.75元,死亡抚恤增加21,840元,乡镇卫生院增加358,637.68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6,740.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040.7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490.18元;项目支出156,2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000元,同比下降1.88%,主要原因为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增加7,000元,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减少1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3,617,065.46元,其中:人员经费3,570,563.66元;公用经费46,501.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156,2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156,2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974.4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21,84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4.2100302乡镇卫生院2,798,707.5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会经费及非税收入清算公用经费支出;
5.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43,6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工作生活补助及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经费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9,143.9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0,909.3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90.1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及今年无此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及今年无此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为救护车,使用业务收入,无财政资金支出预算。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转发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28号、《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卫健发﹝2020﹞27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激发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年龄45周岁以上或距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本人实际条件,自主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统一参保标准和参保档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乡村医生29人,按人均400元/月,县级预算安排139,2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共有在岗乡村医生29人,按单位部分750元/人/月缴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承担200元/人/月,市级承担150元/人/月,县级承担剩下的400元/人/月,并按月缴纳。
(八)项目实施成效
切实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增强了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了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了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7,416,075.81元,其中,流动资产8,533,121.32元,固定资产8,849,857.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661.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0,435.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7,65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8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500111
附件【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30221044811909.doc】
附件【附件+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104495710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