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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1-020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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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万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昌宁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协调落实昌宁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是一个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1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昌宁县耇街中心卫生院、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责任促落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抓好党的建设;二是继续开展主题教育;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四是强化意识形态;五是抓实巡察整改。

2.凝心聚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组织;二是履职尽责。

3.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卫健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是全面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对标推进健康扶贫任务;四是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五是艾滋病防治措施有力;六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七是贯彻执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开展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失能评估,探索中医院与民政救助中心合作方式;八是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6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6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762人,工勤编4人。在职实有7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9人,财政差额补助36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8人。

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3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3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9.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0.2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单位新增调入人员,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数增加。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2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单位新增调入人员,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数增加。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3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39.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9.33万元(本级财力6439.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单位新增调入人员,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数增加。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60.2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单位新增调入人员,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数增加。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2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单位新增调入人员,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数增加。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39.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3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2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单位新增调入人员,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数增加。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人民医院和昌宁县中医医院上海闵行区援滇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09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各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分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

5.21001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51.85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6.2100201综合医院774.4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人民医院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

7.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366.99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中医医院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

8.2100302乡镇卫生院2231.0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

9.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0.4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补助支出;

10.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44.91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1.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20.46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2.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467.43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和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56.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昌宁县人民医院等16家医疗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4.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16.2210201住房公积金135.26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人民医院和昌宁县中医医院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349.3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中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1079.1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中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121.2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中奖金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977.3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中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08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12.5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2.58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77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缴费支出;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8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编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30113住房公积金135.26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人民医院和昌宁县中医医院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30201办公费8.5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费支出;

12.30202印刷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印刷费支出;

13.30204手续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手续费支出;

14.30205水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水费支出;

15.30206电费6.8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费支出;

16.30207邮电费1.8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和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电费支出;

17.30111差旅费12.98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差旅费支出;

18.30217公务接待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

19.30226劳务费18.36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和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补助;

20.30228工会经费64.8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工会经费支出;

2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2.30239其他交通费用39.48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和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3.30301离休费13.09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4.30305生活补助157.73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单位遗属补助和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3.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3.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333人次。

减少原因为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021年调减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持平原因为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和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统一按县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预算、两家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厉行节约原则不超上年标准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万元,增长8.1%,其中: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增加4.77万元,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调入3人,办公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预算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