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子女教育奖学金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政策资格初审、县卫生健康局审批确认,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日期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投诉电话:0875-7130758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20250923)昌宁县2025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子女申请教育奖学金对象县级复审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