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94092-13_A/2015-1223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2014年来,昌宁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现结合《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组织推进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站在以信息公开转变职能,服务政府的高度,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公开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狠抓宣传发动,加强学习培训。采取召开会议、书写标语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条例》。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推动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程序。在全面清理信息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经审查同意后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主动公开和及时更新信息。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详细分类和任务分解,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详尽、类别明晰、公开时限明确、格式规范。确保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三)确保公开内容齐全、及时准确。2014年,我局按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不断丰富信息树形内容,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联系方式、办事指南。
(四)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为保证所发布信息不泄露国家秘密,严格按照《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2014年,我局未出现公开信息虚假或不完整的情况,也未出现公开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加强网上信息公开。我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设有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等专栏,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
(二)加强其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所设立新农合信息公开栏,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加强阳光政府建设。在机关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干部任用、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
四、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
六、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及改进措施
2014年,通过认真努力,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内容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途径较少、信息公开量不足等情况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条例》实施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工作规范把握不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信息清理工作不够及时、全面、准确,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不够科学。二是信息公开查阅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公开仍主要以门户网站为主要承载平台,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升级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扩大社会覆盖面。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