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卫生系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坚持依法采购,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政府采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15年上半年,全县卫生系统共完成政府采购规模1090.78万元,节约政府采购资金184.3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