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0-013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7120146。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相关情况说明。“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网站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二级部门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2.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二是为各股室购置或更新了高配置大容量的电脑、打印机,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按照《条例》的要求,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4.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5.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文化旅游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强相关政策制度信息的解读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广泛征询、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我局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信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在线咨询等。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们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我局的基本情况、机构职能、政务动态、联系方式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3条、公开制度2条、组织机构2条,政策文件10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9条,财政资金2条,文化机构信息公开5条。收到在线咨询3条,答复满意率为100%。二是公开形式。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一方面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函和人工答复;另一方面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最后利用本局的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四是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采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19年全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成立了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同时,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为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多次召开专题会,对文化旅游行政执法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围绕促改革推进公开。一是认真对各部门、股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二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程序,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的运行管理。截止到年底梳理梳理出本单位的权利责任清单为,行政许可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3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三是编制《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将申办各类文化经营单位所需提供的手续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投诉方式、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事项一次性告知申办者,申办者只需带齐相关材料递交窗口工作人员并确认签字便可完成申办手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实行着装上岗,亮证执法,在局公示栏及政府网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市民监督。同时积极推进办证政务公开,实行两牌办公:即佩带工作牌上岗,窗口摆放姓名职务的桌牌。五是将所有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在中国文化市场网上予以公开并受理申请。依法公开法规依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行政审批信息。六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业务101件次,其中组织召开娱乐场所审批听证会7场;换证46家次;公共服务事项40项;咨询件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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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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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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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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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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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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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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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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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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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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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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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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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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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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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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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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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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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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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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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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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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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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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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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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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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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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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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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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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照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还有少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公开程序的严密性以及工作的协调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政府信息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本局网站建设,扩大网站影响。
三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敏锐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五是落实行政审批权力下放,保证窗口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按照“机关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的原则,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解决好窗口成为派出单位的“中转站”、“收发室”的现象。同时,要按照“审批在中心、办结在中心”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减少办事环节、调整审批程序,积极协调窗口搞好现场踏勘、论证等工作,让窗口人、岗、责相统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