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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1-081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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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做实文化旅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县文旅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酒店、A级景区、3D4D电影院、音乐酒吧、音乐茶室、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密集式重点检查,严格防控措施,切实构筑好安全屏障,全力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健康稳定。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

通过本单位、文旅经营场所的电子屏、电脑开机界面等数字化设备,提醒消费者“注意卫生勤洗手,人多不去凑热闹”“公共场所戴口罩,配合出示健康码”、文旅场所通风消杀、吸烟劝导、人员密集场所70%承载量等宣传督促各经营场所和消费者仍需要坚持做好防护措施不松懈,正确认识当前疫情形势,提高防护意识,做好个人保护。

做好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

重点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民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图书馆、电影院线等人群较密集场所严格管控,执行进出人员佩戴口罩、1米线安全距离、扫码亮码、体温检测、实名登记进场所登记、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档案登记、影院及网吧是否间隔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人员、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隐患场所的督促整改

通过执法人员高频次不定时的检查,对存在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的1家网吧、2家歌舞娱乐场所和2家酒吧,由昌宁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以上5家经营场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县文旅局并当即下发了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并要求经营者进一步提高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认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维护好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的局面。

做好执法人员自身防护

文旅系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文旅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为在一线执法的文旅市场执法队员发放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使用酒精、消毒液对执法检查的车辆进行全方位的消毒处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测量、出入场所及时对手部进行消毒处理,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