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1-0426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文号 | 浏览量 |
喜讯!喜讯!4月26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示,在创建主体申报、州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实地验收、综合评定,昌宁县这些地方分别被拟认定为云南省旅游名村、云南省旅游名镇,以及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这些地方分别是:
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自然村被拟认定为云南省旅游名村
昌宁县漭水镇被拟认定为云南省旅游名镇
昌宁县被拟认定为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4月26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示,在创建主体申报、州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实地验收、综合评定,拟认定80家单位为省级旅游名村、34家单位为省级旅游名镇、6家单位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3家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0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5月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871-6460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