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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n_wtgdlyj-08_E/2019-042806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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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温泉AA景区执行门票降价规定

鸡飞温泉AA景区执行门票降价规定

为贯彻落实两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大幅度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的会议精神,推动落实景区给予降低30%或更低的政策优惠,争取实现全覆盖。2018年9月12日昌宁县发改局组织财政局、水务局、旅游办、佳阳公司、鸡飞镇人民政府、养元公司在鸡飞温泉景区召开了景区门票降价工作会议。

会议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文件),并宣读了降价方案,参会单位对此次降价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做了讨论。最终会议决定:一是鸡飞公园门票价格由原来的5元/张降为3元/张,降幅达40%,最大限度挖掘了降价潜力空间,确保了执行效果;二是加快进度,确保本决定在10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三是景区门票要重新印制;四是做好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景区具体降价情况;五是规范秩序,执行明码标价,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六是保障服务,做好确保降价不降服务,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让游客舒心放心。

本次降价行为对打造昌宁旅游良好的市场秩序,构建昌宁旅游诚信体系,完善旅游管理机制,推动昌宁“旅游革命”,实现昌宁旅游跨越发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