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0-06090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文号 | 浏览量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从事经营活动审批事项申办服务指南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4.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图。
6.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