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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13_C/2018-0313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18-03-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举办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扼要)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行政区划内举办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二、审批条件

1.本人自愿提出的书面申请;

2.属于健身气功范畴;

3.功理健康科学;

4.按照科研课题的办法进行编创;

5.经实践和科研检测,健身效果明显。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昌宁县体育场南侧政务服务中心文广局窗口

办事窗口: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1

书面申请

原件

纸质

1

2

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

1

3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4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四、申请材料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或手印。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核准登记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局窗口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875-7120850;投诉电话:0875-7120928

咨询及投诉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南侧政务服务管理局

九、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33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