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2-062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昌宁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昌宁县图书馆、昌宁县文化馆、昌宁县文物管理所、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昌宁文化旅游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重要节点布局的关键之年。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工作在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实践遵循和思路举措,带领全县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破竹而发,持续推动昌宁文旅事业蓬勃发展。
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一)聚焦抓党建,落细第一责任。(二)聚焦抓思想,把牢意识形态阵地。(三)聚焦抓廉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聚焦旅游经济提质,多点联动向稳向好。(五)聚焦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化文艺繁荣发展。(六)聚焦审批与监管,文旅市场安定有序。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目标一:聚焦抓党建,落细第一责任。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效能;规范组织生活。二是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为重点,制定《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实施方案》等。三是强化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
目标二:聚焦旅游经济提质,多点联动向稳向好。从旅游经济指标上看。2021年计划完成游客接待量198万人次,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旅游收入21.43亿元,同比增长10%。截至11月,全县共接待游客232.87万人次,同比增长33.83%;完成旅游总收入23.21亿元,同比增长16.43%。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上看。2021年县级下达固定资产任务数22000万元。截止9月份底,完成固定资产入库项目10个,总投资23702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7.7%;完成投资数21704万元,占任务数的98.7%。市级下达昌宁县固投任务6.85亿元,截止8月底完成5575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81.39%。
目标三:聚焦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化文艺繁荣发展。一是推进图文博三馆数字化建设。完成县文化馆和博物馆提升改造设计方案编制和县图书馆一楼提升改造方案编制。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定期不定期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军营等开展文艺活辅导活动,辅导单位21家,文艺作品26个。开展昌宁县2021年“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线上文艺晚会,覆盖全县13乡镇124个村、办事处,开展文化进景区“千年茶乡.醉美田园 跳动的音符.奏起生命的乐章”演出5场次。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明大讲堂之中华传统节日——群众文化辅导进学校非演出文化艺术普及活动;以线上开展为主,由县文化馆积极摄录《新春放歌,情暖茶乡--茶乡歌手贺新春》《2021年春节群众文化线上展播活动》文艺节目,在昌宁文旅等平台进行展播,观看人数达2000多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创作歌曲《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参加保山市“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宣讲大赛,获昌宁赛区艺术类第一名、保山决赛艺术类三等奖;创作相声《谈三农》获云南省脱贫攻坚曲艺小品征集三等奖。四是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景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文旅局重点工作,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文旅工作的结合点,深挖民族传统文化、发挥“文化+旅游”新特点,以“333”模式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图书阅读活动。由图书馆编辑印制2021年《昌宁农村实用科技信息》季刊4期,共2000册,并顺利送达全县125个农家书屋及部分上级单位。举办《党史上的今天》百年大庆特色连环画栏目、建党100周年图书展、党史教育主题讲座、建党100周年好书推荐、“百年荣光·薪火相传”有奖答题、名师讲堂:“建党百年·峥嵘岁月”等活动,在昌宁县文化馆广场开展2021年昌宁县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推进书香昌宁建设,激发全民的读书热情;联合县残联对县图书馆盲人阅览室进行提升改造,增设盲文图书100册以上,阅览桌椅8套,盲道60米等供盲人读者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举办“我为乡村儿童献爱心”图书捐赠活动。在图书馆设立专门的图书捐赠接收点,由县红十字会统一配送到乡村学校,活动共接收来自17家单位所赠图书2633册;6月新增数字文化工程设备一套,供读者下载电子图书、观看视频、音频等,不断完善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搬运、拆包图书4万余册,分编上架图书5000册,投入经费10万元,提升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古籍室安全性,保障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正常开展。成功申报《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并于3月26日获评“2021年度云南省社会科学示范普及基地”荣誉称号。节假日不打烊,坚持每日免费开放,2021年县图书馆入馆读者6万余人次,图书借还1万余册次以上,新增读者230人,累计举办线上线下读者活动216场次,其中,展览38场次,全民阅读推广活动118场次,线上讲座60场次,参加活动的读者55800人次。六是文物博物工作提升体质。积极推进大甸山遗址文物“四有”工作。将大甸山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实地测绘资料上报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认真抓好文物安全工作。加强文保单位的保护,编制《鲁道源故居抢险修缮实施方案》,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2021年联合消防、住建、民宗、各乡镇等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16次,出动工作人员64人次,完成我县28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检查。投入16余万元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其中投入2万元更换文物建筑干粉灭火器125具、配置灭火器专用柜68个,更换独立式感烟器38个,更换烟感器电池58支;投入14余万元整改昌宁县大会堂和赵家老宅消防安全隐患,从硬件设施上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建筑安全。七是开展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分别到耈街乡、大田坝镇、卡斯镇、湾甸乡等地开展传承人培训、非遗推介和展演共7次,培训传承人500人次;积极开展非遗传承人评选申报工作,2021年6月,我县10名非遗传承人被市文旅局公布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邮寄昌宁苗族服饰至上海,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百年百艺·薪火相传”中国传统工艺展;邀请昌宁作家民间文艺家协会到卡斯镇开展非遗展示等活动。积极组织省级非遗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八是做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2021年完成新建旅游厕所2座,分别为:星河田野紫微垣码头公厕、星河田野天市垣码头公厕;扎实推进云南省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旅游厕所达到“三无三有”。
目标四:聚焦审批与监管,文旅市场安定有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严格落实“一门”要求。县文旅局共进驻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事项21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事项进驻达到应进必进要求,进驻率100%。21个事项均完成一窗分类进驻受理率达100%,并且按要求将进驻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到50%以上。21个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四级深度)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为10项、全程网办为10项、全程网办占比率为100%),最多跑一次率达100%,21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地点等本地化要素均完善准确。2021年共受理办结文化市场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39件,回复群众现场咨询件30件。依法审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办件覆盖率及“好差评”。截止10月份,县文旅局统建平台统计办件共38件,办件数据汇聚率达317.67%,事项办件覆盖率达600%,产生“好差评”服务评价的办件事项数78件,“好差评”评价事项覆盖率100%,“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0.24%,“好差评”评价好评率100%。三是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县文旅局应认领事项为180项,目前已认领180项,监管事项认领率为100%;并进行采集以及推送监管信息数据,监管事项覆盖率达100%。筑牢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全县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酒店等文化旅游场所日常指导工作。二是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按照“日检查、巡督查、月整改”,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就扫码粘贴、体温监测、卫生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场所进行现场督查,指导文化旅游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三是专项整治给力。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对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书刊音像制品销售店、印刷企业、旅游景点、星级酒店、旅行社服务网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就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信息、超时经营的行为,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的行为,书刊音像制品销售店违规出售恐怖、色情、非法政治性出版物、盗版教辅教材的行为,印刷企业未按照规定执行五项制度情况的行为,旅游景点配套设施不完整、安全标识不齐全、景区最大承载量未公示,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合理低价游”和超范围经营等开展检查,同时重点关注消防设施过期、疏散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狠抓“扫黄打非”,文化环境进一步净化。一是把县城和部分乡镇的流动市场作为集中治理的重点;二是将音像出版物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周围及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确定为集中治理重点;三是将非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出版物和非法宣传品确定为集中治理行动清查重点。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46.68万元,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37.99万元,比上年减少8.69万元,同比下降1.16%,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6.68万元,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99万元,比上年减少8.69万元,下降1.1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卡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云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1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自评指标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设置。具体设置如下: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5个,分别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任务完成情况、文物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文化旅游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传承、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结转结余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执行进度、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局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能围绕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任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相应考核指标可量化,可细化,清晰。
2、预算配置分析
在职人员控制率有效,“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预算配置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71.9%,其中:第一季度完成预算的20%,第二季度完成预算的40%,第三季度完成预算的50%,10月底完成预算的60%,11月底完成预算的70%。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省委省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2、预算管理
我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聚焦抓党建,落细第一责任。二是聚焦抓思想,把牢意识形态阵地。三是聚焦抓廉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聚焦旅游经济提质,多点联动向稳向好。五是聚焦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化文艺繁荣发展。六是聚焦审批与监管,文旅市场安定有序。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昌宁文化旅游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重要节点布局的关键之年。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工作在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实践遵循和思路举措,带领全县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破竹而发,持续推动昌宁文旅事业蓬勃发展。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绩效自评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缺投资主体、缺项目资金,项目推进、招商引资难度大。二是客源单一,高品质旅游吸引物较少。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景区景点数字化基础薄弱。我县智慧文旅刚刚起步,基础设施条件滞后,工作实施难以推进。四是文旅人才数量和专业度缺乏。文旅融合后,承担工作要求人员素质达到专业化、专职化甚至专家化水平,现有干部队伍无论从专业上、数量上都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五是工作创新性不足。无论是项目建设还是资源的宣传营销,在如何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要求上思考不够、办法不多,难以满足旅游品牌差异性、独特性的内在要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一)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落实的整改情况以整改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各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三)完善绩效目标,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职责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同时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并指引预算明细支出,从而使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确保预算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为单位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