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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1-080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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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昌宁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昌宁县图书馆、昌宁县文化馆、昌宁县文物管理所、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局领导班子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调整观念,转变方式,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跨越发展。截至目前,完成接待游客总数174万人次,同比增长10.57%;实现旅游总收入19.9亿元,同比增长8.27%。包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个,备案18个,入库10个,形成投资19855万元,完成任务数90.25%;完成招商引资引进项目1个,投资50000万元,完成储备项目3个。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目标一: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一是投资268.48万元,建成了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为总馆,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达丙社区、华侨社区、柯街农场3个综合文化站为分馆,122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基层党建室等为馆外服务点,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总分馆体系;二是完成了新建11座旅游厕所任务及百度打点工作;三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四是完成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利用寒暑假举办少儿古筝、美术、舞蹈、作文、青少年免费兴趣阅读班,开办老年民乐培训班和少儿古筝周末培训班等免费培训班;五是完成了昌宁县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建设、文化馆评估定级自检自查工作;三是完成昌宁“滇红”传统工艺、昌宁土法造纸等10个非遗项目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间文学“布朗族史诗《神刀》”,传统音乐“昌宁洞经”等8个非遗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非遗推介和展演共,培训非遗传承人800人次以上;编辑出版《昌宁苗族服饰非遗影像志》;四是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甸山遗址”保护性项目计划书编报;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甸山遗址)的文物“四有”工作,制定《昌宁县哀牢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推进综合文化展馆提升改造工作和“云龙—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文物调勘工作。

目标二:旅游革命迈上新台阶。一是创建A级景区15个(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6个,2A级景区4个,A级景区4个)。二是贯彻落实“旅游强县”战略,制定《昌宁县旅游品牌化2020年工作要点》,开展资源普查和研究,进一步发挥昌宁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规划、培育、创建一批文旅融合示范景区、文化旅游名城和镇、村、街区。三是深入分析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短板,制定昌宁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补短板方案。四是坚持“多规合一”,将旅游“十四五”规划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以及国土、交通等规划结合起来,构建昌宁全域旅游发展“一心、两环、三廊”的发展格局。五是策划举办“千年茶乡·茶味昌宁”“十一乡村旅游周”系列活动、“笔触大甸山·思接哀牢国”昌宁县“哀牢文化”文艺采风活动、“游味茶乡,玩转五一”网红带您嗨翻天等活动;组织开展昌宁全域旅游宣传口号、歌曲、Logo征集活动;积极参加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在机场投放广告牌,搭建抖音、快手政务号等自媒体平台,开设策划“游在昌宁”、“吃遍昌宁”、“网约昌宁”栏目,做好文化旅游线上宣传工作。

目标三:推进文化艺术工作。一是编辑印制《昌宁农村实用科技信息》季刊3期,印制到125个农家书屋及其他有关单位。二是新创作文艺剧(节)目36(件)个。三是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文艺晚会节。

目标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持续深化开展“放管服”工作,完成599家涉旅企业信息完善和诚信评价审核工作。二是完成172项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工作,完善116项检查实施清单。三是完善了一部手机管云南综合管理平台投诉处置人员信息,及时、高效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上的旅游投诉,均在5分钟内响应,平均办结时间1小时26分钟。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完成45项公共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和9类24项政务公开目录全清单,按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和留言答复职责,让公开成为常态。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46.68万元,决算数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2.29万元,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6.68万元,决算数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4.71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卡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云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0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自评指标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设置。具体设置如下: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5个,分别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任务完成情况、文物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文化旅游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传承、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结转结余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执行进度、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局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能围绕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任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相应考核指标可量化,可细化,清晰。目标设定自评分得7分。

2、预算配置分析

在职人员控制率得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得4分,预算配置共计得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71.9%,其中:第一季度完成预算的20%,第二季度完成预算的40%,第三季度完成预算的50%,10月底完成预算的60%,11月底完成预算的70%。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省委省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预算执行自评分为15分。

2、预算管理

我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自评分为12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局领导班子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调整观念,转变方式,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跨越发展。截至目前,完成接待游客总数174万人次,同比增长10.57%;实现旅游总收入19.9亿元,同比增长8.27%。包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个,备案18个,入库10个,形成投资19855万元,完成任务数90.25%;完成招商引资引进项目1个,投资50000万元,完成储备项目3个。职责履行自评为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文旅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昌宁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担当,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不断繁荣文艺创作,充分保护传承和利用文化遗产,深入实施旅游革命“九大工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文旅融合发展初显成效,文旅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履职效益自评分为25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绩效自评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情况与上级要求和大理、腾冲等周边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设施管理使用不规范。二是工作创新性不足。无论是项目建设还是资源的宣传营销,在如何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要求上思考不够、办法不多,难以满足旅游品牌差异性、独特性的内在要求。三是文旅人才数量和专业度缺乏。文旅融合后,部门管理由单一化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加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再次改革,“无编无岗无人”现象突出,要求人员素质达到专业化、专职化甚至专家化水平,现有干部队伍无论从专业上、数量上都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四是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不高。全县旅游企业自律意识不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低。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们工作推进的速度与质量,需要下力气加以解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一)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落实的整改情况以整改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各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三)完善绩效目标,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职责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同时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并指引预算明细支出,从而使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确保预算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为单位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020年度大甸山遗产保护农户土地租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大甸山墓地租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0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0年度免费开放项目资金支出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0年度免费开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20年度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20年度景区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20年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中央资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