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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n_wtgdlyj-08_E/2019-042803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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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参与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旅游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和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旅游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7年年初在职8名,2017年末在职8名,无变动。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旅游品牌化发展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办发〔2017〕26号)的要求,以全域旅游为统领,按照“规划引领,项目支撑”的原则全力抓好六项重点任务,确保旅游品牌化发展取得实效,力争2017年游客接待量达83.15万人次,同比增长15%,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7.32亿元,同比增长20%。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 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17年度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数为73.3669万元,决算总收入为104.3766万元,年初预算的收入与决算情况差异大。

2.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实际收入总额预算数为104.3766万元,实际支出为83.745万元。2017年度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整体支出主要划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大类。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人员工资、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全年的基本支出74.3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4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5268万元)

(2)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安排,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万元,减少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为1.571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134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费用9.397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项资金由县财政局集中支付,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报账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成立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 组织实施

按自评标准逐一进行项目打分,分析项目实施情况。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省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 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其中预算配置中,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0%,“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9.05%%,较2016年度减少1.5134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省教育厅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预算调整率142.27%,公用经费控制率96.69%,“三公经费”控制率0%,政府采购执行率0%。

2.预算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汇总,2017年度项目实际完成率40%,完成及时率40%,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计划完成游客接待量83.2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7.3亿元,实际完成游客接待量108万人次,同比增长49.38%,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9.82亿元,同比增长60.98%。

吸引了更多游客来昌宁旅游,促进游客在昌宁花费水平上不断提高,推动旅游总收入不断增长,产业融合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跟踪检查有待加强;二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时效性不强。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促进绩效结果运用。陆续形成《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预算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省对下旅游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以后项目执行过程中,运用结果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效预防及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主体,加强主体责任。

2、制定措施,提高效率。

3、工作细化,严格项目管理。

4、严遵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合法合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