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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3022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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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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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昌宁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昌宁县图书馆、昌宁县文化馆、昌宁县文物管理所、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以“8个抓手”,加快推进昌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品牌,优格局。依托“绿美景区”创建,通过“两个一批”做美昌宁景区、做活昌宁文旅品牌。一是新创一批,创建3A级景区2个以上。二是巩固提升一批,围绕“点上精致、线上出彩、全域美丽”的目标,实现2A升3A级1个、4A级标准推进1个。同时,保持品牌创建力度不减,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枯柯河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昌宁右甸河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形成多点支撑,百花齐放的昌宁旅游发展新格局。

二是抓文艺,强根基。创作一批扎根人民,深入生活的歌曲、快板、戏剧、舞蹈等各类文艺精品,做好学习宣传主题文艺晚会、“群众文化大舞台”、快板文艺宣讲等系列文艺调演活动,用文艺唱响“新时代之歌”、讲好昌宁故事。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聚焦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目的,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三是抓文化,提服务。依托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做优“书香昌宁”“好书推荐”2个阅读品牌,做精“月末剧场”“千年茶乡好声音”2个文化品牌活动,培育一批“最美阅读空间”“最美文化空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申报省级“非遗工坊”1个(耈街苗族服饰非遗工坊),做好省级非遗传承人(昌宁红茶)申报工作,同步开展好非遗“田野调查”、传承人培训、非遗展演等活动,擦亮非遗文化品牌。

四是抓文物,升档级。持续推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大甸山墓地环境整治、大甸山遗址——三防设施项目建设,同时做好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前期工作。扩大哀牢首邑——昌宁的对外知名度,策划举办“大甸山考古挖掘10周年暨第3届哀牢文化论坛”,同步推出一批哀牢文创产品。推动老茶厂等县级文物单位活化利用,开展好“流动博物馆”、中小学“博物馆课堂”教育教学品牌活动,增进公众与博物馆互动。积极做好白沙坡等2023年第九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五是抓谋划,促融合。一是深挖文化造节,围绕节庆、节令、民俗等节点策划并开展好4个内容品质高、影响力强的文旅活动(4月“春茶萌动·杜鹃花好”律动昌宁天堂山踏花寻茶户外运动嘉年华活动,5月中国旅游日“霞客回游昌宁”采风活动,9月第二届昌宁文化形象摄影大赛,10月“稻花香里说丰年”“十一”乡村旅游周活动)。二是做热文旅宣传营销,按“季节+主题”组优精品旅游线路,推出寻花之旅、寻茶之旅、非遗之旅、红色之旅、温泉之旅、沧江游艇之旅等游客体验度较高的旅游线路组合。策划运维好“昌宁文旅”新媒体矩阵,以深度游推文、短视频等方式形成“游昌宁”固定推广平台,做热“游昌宁”旅游线路。三是做精客源地推介,紧紧抓住昌宁至凤庆半小时旅游圈新机遇,开展好“昌宁&凤庆·顺宁双城记”客源地精准推介,指导旅行社做精一条凤庆—昌宁深度体验样板游线路,打响“顺宁双城游”旅游线路品牌。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其他客源地推介。

六是抓项目,增动力。一是建设高质量的项目库,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大小结合、中远结合、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文旅项目,谋划好2个亿元项目(昌宁县哀牢府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亿元、昌宁县古茶树生态保护旅游基础设施项目2亿元);1个千万元项目(昌宁县大甸山遗址保护利用项目2000万元)。二是加强阿背寨半山酒店在建项目的督促管理,积极加强沟通配合协调。三是持续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推动橄榄河温泉旅游度假区、鸡飞霞客温泉项目招商,再宣传、再发动,对意向投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全程服务,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参加各类文旅交流活动,持续加强与上海闵行区等地的交流合作,拓展招商引资新空间。依托文旅产业项目保障,完成游客接待量350万人次,同比增长15%以上,实现旅游收入35.5亿元,同比增长15%的目标任务。

七是抓监管,稳发展。一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市场主体倍增任务,2023年新增新业态企业1户,新增特色小微涉旅企业14户。二是做好酒店品牌创建,实现全县新增1家星级酒店。积极创建旅游民宿,全力跟踪云顶山民宿、伴山热泉居旅游民宿创建结果,继续深入挖掘昌宁有特色的民宿资源。三是抓牢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准备工作。持续做好支持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措施及政策的宣传引导,鼓励满足条件的文旅企业积极争取补助。

八是抓建设,立形象。一是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推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二是依托“党建引领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及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构建昌宁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以“三级联创”为抓手,进一步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合力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机制;完成旅游服务行业“大党委”建设,打造2个旅游党建示范点。三是以责任制为抓手,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梳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聚焦关键岗位、关键关节、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强化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力度,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切实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深入实施文化系统干部提质工程,持续举办好文旅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860288.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32276.2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328012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836337.87元,同比增长25.73%,主要是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比上年增加免费开放项目和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等本级收入预算;三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11532276.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8325.87元,上升35.29%,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比上年度增加免费开放项目和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等本级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其他收入23280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988元,下降6.88%。主要原因为,单位资金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532276.29元,其中:本年收入11532276.2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32276.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3008325.87元,上升35%,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比上年度增加免费开放项目和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等本级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2328012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328012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1988元,下降6.88%。主要原因为,单位资金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60288.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32276.29元,其中:基本支出8058276.2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26325.87元,同比增长5.59%,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474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582000元,同比增长289.46%,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免费开档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A级景区建设等本级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8058276.29元,其中:人员经费5744722.1元;公用经费478606.9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29124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0个项目,资金共计5802012元,其中:民生项目3个,资金共计119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2个,资金共计480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2284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1行政运行7167329.03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

2、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14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宣传及文化执法工作。

3、2070204文物保护100000元,主要用于大甸山墓地保护工作。

4、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000元,主要用公共文化建工作。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12400元,主要用退休人员经费。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5095.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8、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12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补助。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7827.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6807.3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3625.65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67.09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纳。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328012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328012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1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187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187元,较上年减少34813元,下降53.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因公出国(境)团次0次,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

增减变化原因为: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上年及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项目预算中未细化公务接待经济分类科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187元,较上年减少39813元,下降66.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7元,较上年减少39813元,下降66.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加油、车辆保险”采购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杜鹃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工资及保险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昌宁县文体广电局旅游局关于提请审定县文工队转企改制方案的请示(昌文体广旅发〔2012〕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2023年完成戏曲进乡村演出80场。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成立艺术委员会。通过艺术委员会会议或其他形式开展创作研讨2次以上。

2.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采风创作次数不少于3次,人数不少于10人次。

3.帮扶业余文艺团(队)创作不少于4个节目。

4.做好主题文艺晚会,原创、改编、复排或引进剧(节)目不少于5个。

5.积极参加州(市)级及以上各类展演赛并力争获奖。

6.积极参加州(市)级及以上各类重要艺术活动。

7.完成年度演出总场次不少于80场。

8.把节目上传至微信公众号、腾讯等网络平台,实现线上演出服务,观看人数不少于3000人。

9.观看满意度达8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问卷调进行测评等方式了解观看满意度,同时结合专家意见和一般观众意见进行判断)

10.举办艺术讲座等非演出形式的普及活动2次以上(含进校园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11.开展年度艺术培训2次(含行业节目培训)。参加艺术培训人次累计不少于30人次。

12.外请艺术家、专家来单位授课、指导不少于1次。

13.结合旅游推介到本县(市、区)外进行文化交流推广演出不少于1次。

14.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上开展宣传推广次数不少于10次。

15.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上开展宣传推广覆盖人次不少于1万人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杜鹃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工资及保险专项经费项目本级财政年初预算金额为9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成立艺术委员会。通过艺术委员会会议或其他形式开展创作研讨2次以上。(分别于1季度和3季度完成)

2.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采风创作次数不少于3次,人数不少于10人次。(1季度完成1次,2季度完成1次,3季度完成1次)

3.帮扶业余文艺团(队)创作不少于4个节目(1季度完成1个,2季度完成1个,3季度完成1个,4季度完成1个)

4.做好主题文艺晚会,原创、改编、复排或引进剧(节)目不少于5个。(3季度完成)

5.积极参加州(市)级及以上各类展演赛并力争获奖。(根据上级安排时间执行)

6.积极参加州(市)级及以上各类重要艺术活动。(根据上级安排时间执行)

7.完成年度演出总场次不少于80场。(1季度完成20场,2季度完成20场,3季度完成20场,4季度完成20场)

8.把10个节目上传至微信公众号、腾讯等网络平台,实现线上演出服务,观看人数不少于3000人(1季度完成1次,2季度完成3次,3季度完成3次,4季度完成3次)。

9.观看满意度达8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问卷调进行测评等方式了解观看满意度,同时结合专家意见和一般观众意见进行判断)

10.举办艺术讲座等非演出形式的普及活动2次以上(含进校园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3季度完成)

11.开展年度艺术培训2次(含行业节目培训)。参加艺术培训人次累计不少于30人次。(2季度完成1次,3季度完成1次 )

12.外请艺术家、专家来单位授课、指导不少于1次。(2季度完成1次)

13.结合旅游推介到本县(市、区)外进行文化交流推广演出不少于1次。(4季度完成)

14.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上开展宣传推广次数不少于10次。(1季度完成1次,2季度完成3次,3季度完成3次,4季度完成3次)。

15.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上开展宣传推广覆盖人次不少于1万人次。

(八)项目实施成效

昌宁县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前身为昌宁县文工队,成立于1958年,已经走过了61个春秋,一直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扎实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为昌宁文艺的发展繁荣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文艺创作宗旨,努力传承弘扬昌宁优秀传统文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78606.9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9.58元,同比减0.11%,占基本支出的5.9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把厉行节约落到实处,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水电费、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5159937.21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3355.85元,固定资产净值14166581.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820.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