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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1-020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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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5700000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昌宁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昌宁县图书馆、昌宁县文化馆、昌宁县文物管理所、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旅游革命迈上新台阶

一是景区创建工作出精品。二是旅游品牌化建设见成效。三是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显亮点。四是规划编制工作有重点。五是宣传推介有丰度。

(2)旅游项目掀开新篇章

一是策划包装旅游新业态、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债、特别国债等项目共计57个,总投资311.61亿元。二是重点谋划一批关键性、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力争进入上级盘子,包装上报县级“十四五”重大项目20个,投资198.09亿元,上报市级“十四五”重大项目33个,128.63亿元。

(3)公共服务实现新进展

一是投资268.48万元,建成了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为总馆,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达丙社区、华侨社区、柯街农场3个综合文化站为分馆,124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基层党建室等为馆外服务点,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总分馆体系。二是完成了新建11座旅游厕所任务及百度打点工作。三是完成了昌宁县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建设、文化馆评估定级自检自查工作。四是配合市级“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3场,配合开展各类文艺演出30余场次;利用寒暑假举办了青少年免费美术、舞蹈培训班2期;开展“4.23世界读书日”活动、“相伴共读,书润茶乡”亲子阅读等活动7场次;采购相关哀牢文化书籍30种,100余册,建立起了哀牢图书资源库。五是昌宁“滇红”传统工艺、昌宁土法造纸等10个非遗项目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间文学“布朗族史诗《神刀》”,传统音乐“昌宁洞经”等8个非遗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非遗推介和展演共10多次,培训传承人876人次;编辑出版《昌宁苗族服饰非遗影像志》。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甸山遗址”保护性项目计划书编报;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甸山遗址)的文物“四有”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文物野外测量工作,文物档案资料修改完善正在进行中;制定《昌宁县哀牢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推进综合文化展馆提升改造工作和“云龙—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文物调勘工作。

(4)文化艺术成果丰硕

一是编辑印制《昌宁农村实用科技信息》季刊4期,印制到125个农家书屋及其他有关单位,全年向基层提供的期刊达2400余册,。二是新创作文艺剧(节)目36(件)个。三是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文艺晚会节;参与《中国地理杂志》昌宁茶文化展示活动;协助中央电视台做好《哀牢探秘》拍摄工作。

(5)抓实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上,认真开展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局高度重视,牵头文化旅游防控组,按照县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对口部门要求,及时协同作战、严密部署、迅速采取措施,确保文化旅游领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上,紧跟全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步调,结合昌宁县文旅行业市场的实际,精心研究周密部署;

(6)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开展“放管服”工作,完成599家涉旅企业信息完善和诚信评价审核工作。二是完成了172项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工作,完善了116项检查实施清单。三是完善了一部手机管云南综合管理平台投诉处置人员信息。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完成45项公共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和9类24项政务公开目录全清单,按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和留言答复职责,让公开成为常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7.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7万元,下降1.2%,主要原为2020年度退休3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7.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7.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54万元(本级财力592.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7万元,下降1.2%,主要原为2020年度退休3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万元,下降1.2%,主要原为2020年度退休3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与本年度都为预算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30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

2、2010350事业运行286.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13.86万元,主要用于一名离休干部工资发放。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16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奖金1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6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1办公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2印刷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4手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5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6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7邮电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1差旅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3维修(护)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7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26劳务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28工会经费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01离休费1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5生活补助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

无变化原因为:本单位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5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7次,共计接待48人次。

减少原因为: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的原因为:本年本单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报废公务用车计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7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为: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二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表

2.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