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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5111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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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日(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杨文江

场所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 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 注

法定代表人

杨文江

保山市昌宁县


主要负责人

杨文江

保山市昌宁县


投资人

杨文江

保山市昌宁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传真):7120146,地址: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邮编:678100。

公示机关: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