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2-120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文号 | 浏览量 |
县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40次常务会议和县委编委2022年第3次会议精神及《昌宁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昌宁县参照管理单位编制及科级领导职数调整方案》《昌宁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要求,现将你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调整
将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性质不变。
二、职责调整
要严格按照《昌宁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三定”工作。
三、编制核定
(一)核定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参公事业编制。
(二)收回县文化和旅游局1名行政编制。
调整后,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42名(含参公事业编制5名)。
四、领导职数
将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更名为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贸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