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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12_A/2016-092102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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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举办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讲解员大赛的通知

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汇集了昌宁的五大文化元素,讲述了昌宁4000多年来的人文历史和灿烂文明,是昌宁对外交流的窗口,为进一步做好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的宣传推介工作,更好地展示昌宁文化,提升昌宁形象,经研究,决定举办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讲解员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举办此次大赛,让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了解昌宁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热爱讲解工作的职工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平台;培养一支讲解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讲解员队伍,进一步做好综合文化展馆的接待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服务社会的基本功能。

二、参赛范围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全体干部职工,年龄不限、男女不限。

三、讲解内容

对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序厅、历史记忆厅、爱国情怀厅、多彩民族厅、千年茶乡厅、田园昌宁厅、文化产品厅七个展厅内容进行讲解。

四、报名地点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赵子宏

联系电话:0875-7120146。

五、比赛形式及时间步骤

以提交视频音像资料方式参赛。参赛人员自行到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进行实地讲解,时间30—40分钟。视频资料可以由参赛人员自己请人录制,也可以申请局办公室协助拍摄。

时间从2016年7月27日—8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27日至7月31日,组织开展报名。各股室、各部门于7月3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组织开展比赛。参加比赛人员自行准备解说词,到昌宁县综合文化展馆进行实地讲解,8月20日前将视频音像资料报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初评及网络投票。经局评审小组对参赛选手上报的视频音像资料进行初评后,选出前10名,进行网络投票。

六、评分标准

1.着装得体,妆容适宜,精神饱满。

2.普通话标准流畅,语调自然,音量适中,语速把握得当,节奏合理,肢体语言规范。

3.脱稿讲解,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紧扣主题。

4.能恰当地使用讲解技巧,讲解通俗易懂,富有感染力。

总分100分,其中视频音像资料得分占90分,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网络投票得分占10分,网络得票第一名得分10分,第二名得分9分,第三名得分8分……依次类推,第十名得分1分。两项综合得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