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12_A/2018-0313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团结协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艰苦奋斗,为全局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昌文体广旅发〔2017〕65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决定对2017年度4个先进单位和鲍笠涓等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4个)
业余少体校:综合考核得分112分;
体育事业股:综合考核得分108.1分;
局机关办公室:综合考核得分107.5分;
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综合考核得分104.1分。
二、先进个人(10名)
鲍笠涓、晁国永、李贵阳、徐 坤、张云峰、杨智毅、吴国安、祁映云、夏永德、吕正南。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再创佳绩。全局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坚持党性,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良好品质,努力营造奋力争创一流,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