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12_A/2017-0616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6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开展“党员朗读者·一党员一段文”朗诵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建党96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举办“党员朗读者·一党员一段文”朗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展示文化系统风采,进一步增强文化系统凝聚力,激发全系统干事创业热情。
一、活动主办: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
二、活动主题:重温理想与使命。围绕“建党96周年”进行朗读,体现对伟大祖国和党的热爱赞美,颂扬新时代、新人物的精神和风貌;围绕局党委“党建文化引领、群众文化凝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思路进行朗读,体现文广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展现文广人新风貌;其他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的内容。
三、活动时间:2017年6月27日(暂定)
四、活动地点:文化馆多功能排演厅
五、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范围: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可单独参加,也可组队参加(但每队最多不能超过4人),无特殊原因不能弃权,6月22日前,以支部为单位上报参加人员名单及朗诵题目到组织人事股。
2.朗读内容。朗读内容不限,题材不限,既可以全篇朗读,也可以挑选经典篇章朗读;既可以是传统名篇,也可以是现代佳作;既可以是经典美文,也可以是原作原创;既可以是佳作鉴赏,也可以是心得分享。内容要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
3.朗读要求。朗读时要感情充沛,原则上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使用背景音乐,可将朗读内容编辑成PPT播放,增强朗读效果。
六、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孙瑞鸿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马宏和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余芹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文化馆、图书馆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股,由银春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附件:1.“党员朗读者·一党员一段文”朗诵活动参赛申报表
2.“党员朗读者·一党员一段文”朗诵活动评分标准
附件1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党员朗读者·一党员一段文”朗诵活动参赛申报表
朗读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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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 |
党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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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支部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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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书目 简 介 |
附件2
“党员朗读者·一党员一段文”朗诵活动
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分制进行打分,以平均分作为每位选手的最后得分。
1.朗读内容:朗读内容不限,题材不限,既可以全篇朗读,也可以挑选经典篇章朗读;既可以是传统名篇,也可以是现代佳作;既可以是经典美文,也可以是原作原创;既可以是佳作鉴赏,也可以是心得分享。内容要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2分)
2.朗读要求:朗读时要感情充沛,原则上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使用背景音乐,可将朗读内容编辑成PPT播放,增强朗读效果。(2分)
3.语言姿态: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洪亮,有感情,语言流畅,抑扬顿挫,有节奏感、渗透力;仪表端庄大方,精神饱满,形体语言自然恰当。(2分)
4.朗读技巧:能合理利用教学手段和课程资源,提倡使用多媒体辅助手段;朗读多样重点突出,时间分配得当,控制在10分钟左右;课件取材适宜,设计美观,操作便捷。(2分)
5.现场效果: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吸引力、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