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20240704-0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
文号 | 浏览量 |
1.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发生变化,施工垫资压力大。由于政策变动,通乡三级路每公里按照200万元补助,分两次下达,先行下达70万元;30户以上村组路每公里按照30万元补助,分两次下达,先行补助21万元。项目只能垫资建设,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2.监督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由于农村公路建设点多面广线长,交通运输局技术人员有限,尚未形成交通运输局、乡镇联动监管工程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