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2023062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要求,现将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始终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精神,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抓好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及时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信息资讯,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上半年招标昌宁县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危桥改造项目(永甸桥、小街子桥)由昌宁县交通运输局以昌交发〔2023〕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保交建设〔2022〕18号、保交建设〔2022〕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属于2023 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共计81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委托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开标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存在问题
部分股室和招投标业主负责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工程招投标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公开的效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思路,从公众需求出发,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多公开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内容,规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创新形势,丰富公开载体。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的同时,积极组织各项目业务将项目招投标信息在省、市、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众知晓和监督。
(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公共信息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