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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9-7-07_k/2018-060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交通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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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至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委托西安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开展云龙至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开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云龙至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位于大理州云龙县、永平县及保山市昌宁县境内,起点位于大理州云龙县关坪乡南自新村附近,止点位于保山市昌宁县城南侧红木寨附近。本项目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5.5m,路线全长约143km,其中:云龙县约18km、永平县约78km、昌宁县约47km。

主要控制点:自新村、团结乡、黑豆场、龙门乡、永平县城、新坎田、水泄乡、阿木拉、水底、耈街乡、漭水镇、昌宁县城、红木寨。

本项目占用土地约10242亩,其中:云龙县约1201亩、永平县约5534亩、昌宁县约3507亩。

本项目估算投资约259亿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本项目计划2018年完成全部前期工作,2019年开工建设,2022年全线竣工通车,计划工期4年。

二、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本项目的实施对云南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倡议,完善地方高速公路网,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打通云南省面向东南亚、联系两洋国际大通道,改善道路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和旅游发展,维护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巩固国防等具有重大意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问题,征地拆迁及补偿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对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五、 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