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2022-10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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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501000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水路、城乡客运等行业发展。指导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健全完善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城乡客运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渡口、码头、航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县地方公路、路政、水运和船舶的检查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航道产权。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组织协调紧急物资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做好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和汽车租赁。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5.)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水路行业管理。承担通航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运行业行政许可。负责船员培训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本县管理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因突发事件引发客货滞留的处置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21年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350000万元,固定资产完成投资347090万元,其中:昌保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8334万元,农村公路完成投资6375万元,占目标任务的9.9%。
2.GDP支撑指标监测情况。2021年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完成88617万吨公里,增长31.47%;水上运输总周转量完成2009.47万吨公里,增长25%;邮政业务总量完成3653.54万元,增长36.84%,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含事业周转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含事业周转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23456651.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456651.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3753125.4元,增长61.56%,增加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收入即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专项债资金77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29241327.29元。其中:基本支出3585972.11元,占总支出的0.43%;项目支出825655355.18元,占总支出的99.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2568767.08元,增长63.66%,增加主要原因是当年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专项债金774000000元,较上年昌保高速公路专项债资金增加313000000元,增加67.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5972.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954.48元,减少3.18%,主要原因是当年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164072.28元,较上年减少445572.05元,减少73.0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18015.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7956.43元,占基本支出的10.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655355.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686721.56元,增长64.16%,项目完成情况如下: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640000元;水运基础设施建设850000元;昌保高速公路建设资金4080400元;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61179.88元;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债资金774000000元;农村公路项目建设43334175.30元;农村道路、水路客运补贴2009300.00元;出租车补贴1803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债资金774000000元,较上年昌保高速公路专项债资金增加313000000元,增加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70647.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5%。与上年对比减少6301912.8元,下降13.8%,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7954.48元,下降%,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183958.32元,下降1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0617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759017.68元,公用经费347153.0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07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43268.88元,公用经费2080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72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15729.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车及运营补助64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450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545075.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5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公农村客运及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贴2189600元,农村公路建设3041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19元,完成预算的9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19元,完成预算的67.1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96元,增长1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6元,增长19.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建设增多即码头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序开展及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等协调业务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109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占89.93%;公务接待费支出6719元,占1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1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交通运输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956.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532.32元,下降35.61%,主要原因是当年劳务费较上年减少228701.89元,下降91.6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597.4元,水费2801.25元,电费4860.95元,邮电费13106.4元,差旅费22364元,培训费780元,公务接待费6719元,劳务费20803.4元,工会经费50884.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共他交通费1645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379702618.8元,其中,流动资产376775104.63元,固定资产2927514.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2487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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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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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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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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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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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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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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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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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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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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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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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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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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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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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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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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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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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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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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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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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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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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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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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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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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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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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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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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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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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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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702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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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7751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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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7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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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78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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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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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1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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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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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