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07_k/2019-10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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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4801000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行使昌宁县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技术管理及监督职能,参与农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及接管的工作;
3. 负责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的调查核实、编制、招投标及报批的工作,监督施工及验收工作;
4. 负责农村公路的水毁灾情调查、养护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评等统计上报工作;
5. 配合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维护好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6. 严格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做好养护机械的计划配备和固定资产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7.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和创新奖惩措施。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养”的理念,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保障资金、落实人员,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管养目标责任书、合同书或协议书、创建“四好农村路”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合同书等共计208份。其中: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26份、县交通局与地方段和乡镇交管所签订28份、地方段与养护公司签订2份、养护公司与道班责任人签订28份、乡镇交管所与村(社区)及养护责任人签订124份。
制定完善了县级28项、乡(镇)级14项涵盖资金筹措、技术培训、考核奖惩、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的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和办法,实现了县、乡(镇)、村(社区)管养制度全覆盖。成立养护质量巡查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县、乡(镇)、行政村三级养护体制,实行“三养五定一承包”制度。
2. 全面落实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小修保养县道(含省道)实际考评县道690.27公里,根据考核方案对道班进行奖惩,发放承包费。县道查评综合得分79分,优良中等路率88.35%,完成农村公路管养投资360万元,按年初计划完成了1-10月份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目标任务。
3. 精心组建预防性养护队伍,节约管理养护成本。我段组建的预防性养护队伍,主要负责全县列养农村公路的养护、安保、灾害防治、沥青和水泥路面预防性养护等应急工程。通过向玉溪段请教学习和自己在实践中摸索,有效的处理了水泥路面出现的裂缝、破碎板、麻面、沉陷等病害,效果明显。农村公路沥青、水泥路面公路病害处治已由“向外借力”转变为“自行解决”,大大缓解了养护资金不足的局面。
4. 抓好养护安全生产检查治理工作。始终把做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道路行车安全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我段目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抓落实,抓检查、抓治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开展安全培训二次,8个课时。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共排查安全隐患48处,目前已整改完成48处,投资53余万元。对所辖县道增设安全标志标牌24块,设置警示桩200余根,发放安全标志服141套,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5. 路政管理综合整治、措施有力。地方路政管理大队有专兼职路政人员6名,通过宣传引导、巡查整治、综合治理、依法拆除等多种行之有效的举措,多管齐下,疏堵结合,严格依法治理各种路政违法案件,措施有力。根据上级单位关于2018年工作重点要求,结合地方路政管理大队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750,828.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0,828.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24.60元,减少0.14%,主要原因分析: 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无死亡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78,982.79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982.7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566.28元,减少0.3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无死亡抚恤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8,982.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66.28元,减少0.34%,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无死亡抚恤金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0,828.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上年对比减少3824.60元,减少0.1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无死亡抚恤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5,49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224667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72.00元,工会经费支出35154.14元,邮电费支出4308.01元,办公费支出19386.40元,差旅费支出19551.00元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33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510.2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822.4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3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60.00元,完成预算的3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预算的3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车辆报废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075.46元,下降6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075.46元,下降6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车辆报废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元,占87.72%;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00元,占12.2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路养护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3,555,841.43元,其中,流动资产543,129.68元,固定资产3,012,711.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112.1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788.14元,固定资产减少203,32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2424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2242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701.5平方米,账面原值1010584.0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629.9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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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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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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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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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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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555,841.43 |
543,129.68 |
3,012,711.75 |
2610885.75 |
0 |
401826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4801111